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3篇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3篇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XX镇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着力构建班子清廉、于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乡村政治生态,结合XX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3篇

篇一: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镇关于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着力构建"班子清廉、于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乡村政治生态,结合 XX 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防治,强化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建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时间,实现乡村村务清、规矩明、干部廉、乡风正的目标。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21 年至 2022 年为清廉乡村建设基础年,主要任务是规范基层"小微权力",列清与基层有关的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信息化监督系统,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23 年至 2024 年为清廉乡村建设深化年,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公开的规范化、

 监督的常态化和"三资"管理的制度化。2025 年为清廉乡村建设巩固年,主要任务是巩固公开、监督和"三资管理等工作成果,总结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清廉乡村建设质量。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政委:XX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纪委委员驻村干部各村(社区)支书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清廉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1、厘清权力事项清单。梳理基层单位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主要包括民生领域重大事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财务管理、危房改造、社会保障救助、教育卫生、惠农补贴、宅基地规划和服务村民等事项。对每项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限要求、纪律规定等,建立制度予以明确,确保权力依法合规、边界清晰。

 2、固化运行流程。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对照村级权力事项清单和相应规章制度,明确重点事项的办理步骤、承办主体、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绘制乡村权力运行流程图,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村级事务的办事效率,规范审批流程,做到"只跑一次"。

 3、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权力事项清单和运行流程制定并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废、改、立、释等情况,及时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定期对村级权力事项设定、运行流程、廉洁风险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完善,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4、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将"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办事流程、办理要求等进行公开,便于基层干部执行和党员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各村(社区)的实际,突出将财务收支、补贴发放、低保社保、危房改造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作为公开重点,利用微信监督服务群、各组小群等新媒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5、规范公开时间及程序。各村(社区)党务、村务中的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涉及党员、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明确每

 月 10 日为"党务村务公开日"公开至阳光"三务"栏中。公开内容提前上报镇党委和人民政府,XX 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备案留存,并督促所辖各村做好公开公示工作。镇党委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抽查。

 6、拓宽公开渠道。严格落实 XX 省"互联网+监督"相关要求,对村级民生资金、乡村振兴、村级财务三大板块的内容一律上网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村(社区)建好阳光服务栏专栏,确保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

 (二)加强基层事务监督 7、强化监督力量。进一步深化"三转",镇纪委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书记不直接分管其他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基层监督力量,明确村党组织班子中有一人负责村纪检工作,向镇纪委和村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一般由 3至 5 人组成,设主任 1 名,倡导由负责村纪检工作的支部委员兼任主任。建立驻村监督员队伍,包村镇干部同时担任所分包村的驻村监督员。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委会主任和驻村监督员的管理考核,考核工作由镇纪委负责,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即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半年汇报一次监督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工作,接受民主评议。

 8、推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对村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5000 元以上)等事务,严格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步骤进行,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9、创新监督方式。建立信息化监督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以实现资金公示公告、"小微权力"公开运行为目的,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资金、权力运行等在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梳理、公开公示,提升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利用监督服务微信群和各小组村民微信群等新媒体,让群众在日常生活,潜移默化中参与监督,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和完善"三资"管理 10、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等制度,做到财务收入全部纳入集体账户核算,财务支出必须履行民主理财程序,财务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健全完善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制度,集体所有资产、资源都要分类登记、详实记录、统一造册。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都要依法依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统一文本格式,严格归档管理,有条件的要进行司法

 公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镇纪委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11、完善村财镇管制度。进一步扩大监管苑围,将村级集体收入纳入村财镇管监管范畴。探索推行村公务卡制度,村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公务卡进行,逐步实现所有资金去向清晰、使用留痕。镇纪委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1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程序。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时,要履行民主程序,进行科学评估,涉及金额较大、群众关注的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等。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产权交易等事前向镇党委和镇纪委报备制度,接受其业务指导、全程监督。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作用,对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资源处置等实行统一管理、公开交易,增强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13、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快查处、严追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和明察暗访作用,利用 12388 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现场接访等手段,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所有村要实现巡察全覆盖。镇纪委针

 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联动暗访、专题暗访,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形成严厉惩治、全面遏制的高压氛围。

 14、严查干部作风问题。重点查处镇村两级基层干部在"四风"方面,特别是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欺压群众等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坚决查处基层"三公消费"、人情往来、违规吃请、铺张浪费等问题,督促干部作风优化,以扎实的干部作风服务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15、严查政策落实问题。重点查处村(社区)"两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执行政策态度不坚决、工作不积极、敷衍应付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监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切实推动各村(社区)履职尽责,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16、严查腐败问题。重点惩治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等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行贿受贿等问题,村里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

 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7、严查"保护伞"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各村(社区)"两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态度消极暧昧,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得到修复和净化,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营造崇德尚廉的社会氛围 18.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抓好党和国家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每名基层干部根据自已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群众,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共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农村基层干

 部用权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督促农村基层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19、注重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发挥湾村明白人带头作用,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选准典型案例,突出乡村振兴、民生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重点人群,以身边人身边事为载体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0、加强乡村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注重以文化人,广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史料文献、历史实物,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感染力。以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为载体,凸显廉洁文化元素,让党员干部群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和教育。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坚决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注重优良家风家训家规文化建设,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同时开展"讲述我的家风家书家训故事"征文、诵读比赛等不断厚植乡村廉洁文化的思想土壤和群众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镇村两级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立完善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组织、宣传、政法、农业农村、民政、财政、政务服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督导考核。把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工作督查内容,对推进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把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情况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并强化结果运用。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村(社区)及其他单位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制定具体意见,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在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做好清廉乡村建设的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清廉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二: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规范村(居)务公开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社会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组织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30 号)、《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后陈经验”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20〕26 号)、《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一肩挑”后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的通知》(金委办发〔2020〕36号)、《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金委办发〔2020〕

 44 号),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进一步加大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健全公开组织,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清廉金华打下坚实基础。二、村(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居)务公开主要按照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大类进行公开。(一)党务公开:1.党组织基本情况,联村干部、第一书记、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2.村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3.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4.发展党员、党费收缴、评先树优、民主评议、纪律处分等情况;5.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6.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结果。(二)村(居)务公开:1.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实;2.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优抚优待等落实情况;3.各类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

 政资金、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集体等政策的落实情况;4.宅基地的使用方案;5.种粮直接补贴、购置农机具补助等;6.村(居)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7.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居)民小组长、村民(社员)代表换届选举方案、程序、选举结果等;8.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9.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辞职、罢免和终止情况,村(居)民代表的变动情况;10.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11.兴修道路、桥梁、水利、村庄改造等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1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标和投标方案;13.集体土地、房屋、林地、鱼塘等集体资产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情况;14.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情况;15.涉及村(居)民利益,村(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三)财务公开:1.村(居)集体债权债务情况;2.村(居)集体经济所得收入及使用情况;3.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4.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项目、各项资金及使用情况;5.村(居)财务的预算和决算;6.征用、征收土地及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7.村干部基本报酬情况;8.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9.集体经济审计结果。村(居)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三、村(居)务公开的时限、形式及程序

 (一)严格公开时限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村(居)委会干部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其他以年度为执行时间的事项,在确定或评议后半个月内予以公开;常规性的村(居)集体财务收支、收缴的各种费用,村(居)干部管理以及其他例行性的工作,按季或月公开,每季度的首月上旬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应当每月公布一次,在每月上旬公布;村集体企业承包、工程招标、宅基地分配、优抚和救济款物发放等临时性公开内容,应在确定后半个月内予以公开。各种难以预计的事项、特殊情况以及村民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随时公开。(二)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注重实效、便民的原则,采取定期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线上公开与线下公开相结合。推行主题党日公开唱帐做法,由村党组织书记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向全体党员清单式公布上月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经党员质询审议后向全体村民公开。主要形式有:1.村(居)务公开栏公开。要在群众聚居、方便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开,做好最常用最基本的公开形式;2.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开;3.工作简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

 4.大力推广智慧社区、“智慧钉办”、“村务通”、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系统、“清廉智治”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工作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钉钉等新媒体实现即时公开,同步公开。(三)规范公开程序按照提议—审核—公开—反馈—归档的程序进行。1. 提议 。村(居)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政策法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整理好需要公开的资料。2. 审核。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务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经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公布。3. 公开 。村(居)委会根据公开内容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按规定时限进行公开。4. 反馈 。村(居)委会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并做出答复。5. 归档。把公开的情况、收集到的村(居)民反馈意见、村(居)委会的承办情况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情况整理好资料,一并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四、村(居)务公开的监督机制(一)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居)务公开事项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对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事项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村(居)民有权向乡镇(街

 道)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将村(居)务公开情况列入民主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在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二)组织监督。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的重要内容:参与研究、安排村(居)务公开工作;审核村(居)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受理村民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投诉,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及时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居)务公开督查情况。(三)上级监督。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各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对村(居)务公开的投诉和信访,实施必要的调查处理并向信访人反馈。(四)审计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对村(社区)集体财务、干部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及时公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村(居)民反映村(居)务公开不及时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应当在二十日内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经查证确实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要坚持把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牵头,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配合作用,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局面,共同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对村(居)务公开的审查、监督机制,避免出现村(居)务公开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各地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典型示范引领。各地要以数字化改革和智慧社区建设为契机,在村(居)务公开数字化上下功夫,结合城乡社区治理智慧平台,探索村(居)务公开数字化创新举措。各地要开展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培育工作,每个县(市、区)培育 10 个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选树一批可看可学的典型,为清廉村居示范单位建设打好基础,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四是强化检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对不按规定公开村(居)务或公开不规范

 的村,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确保村(居)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本意见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实施。

篇三: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清廉村居建设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清廉村居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对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对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一、清廉村居建设对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性。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清廉浙江”。我省提出建设“清廉浙江”,正是对建设廉洁政治一以贯之的落实和与时俱进的推进,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具体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省委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就是要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切实提高执行政策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就是要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稳定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形成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树立良好的作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好的党风带乡风,促进乡风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基层干

 部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制度,为农村实现管理民主带好头。

  二、主要做法。

  我市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建设了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市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廉政文化得以传承,基层政治生态秩序向好向善,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问责制,积极推动村级干部廉洁履职。针对村级民主治理模式下对村干部管理不完备的情况,xx 市 xx 年开始村干部问责的分类试点,在总结经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以及经过法制机构和法学专家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于 xx 年 7 月出台了 xx 市委、市政府 1 号文件《xx市村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于 xx年 6 月印发了《xx 市村干部问责办法》,使村干部问责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这是我省第一个由县级党委制定的系统、全面、规范的村干部问责制度,在全国走在前列。自村干部问责制实施以来,在加强调控手段、强化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推动工作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查群 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x 年 5 月,我市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 xx 市纪委部署要求,启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严肃整顿基层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村居建设。xx 年,我市不断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通过召开全市层面的推进会,对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率先探索农村机动巡察工作,试行“巡察组+专案组”模式,对村级重点腐败问题进行精准打击、快速查处、严肃处理,特别是在查处沿江镇外王村贪污受贿窝案、括苍镇小海门村等案件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巡出了赫赫声威,形成“头雁”效应。xx 年共完成 xx 个行政村的巡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xx 多条,处理 xx 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xx 人,移送公安机关 xx 人,在巡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全面走在 xx 前列,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三)规范小微权利运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明确权力“边界”,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一是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前期选取经济水平好、党政班子能力强的杜桥镇作为试点,积累一定经验后选取各方面

 工作相对薄弱的镇(街道)进行扩大试点。二是着重抓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账镇管制度、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等,全面推进村级“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严把财务公开关,从规范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四方面入手,充分调动群众、党员干部的监督积极性;严把村务监督关,出台《xx 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明确村监会的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和工作纪律,规范监督流程,强化责任追究。

 (四)严打“村霸”深挖“毒瘤”,构建系统性惩防体系。一是把扫黑除恶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村居清廉指数的一个重要考评指数,共同发力,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二是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着力排查和严肃查处村居干部在扶贫工作、惠民惠农等特殊领域中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深挖扶贫领域存在的“毒瘤”,坚决斩断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

 (五)鼓励因地制宜,激励创新方式方法。清廉村居建设,不仅要从查处打击着手,还要从思想、制度、监管等方

 面着手,这就需要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当地好的、优秀的文化传统,如优秀的家风家训、民俗风气等,结合廉洁教育相关内容,对村居党员、干部进行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为此,市纪委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镇(街道)结合本地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如东塍镇的“四个平台”、大田街道的“家风讲坛”、括苍镇的“草根倡廉大使”等等,均走出了一条稳扎当地根基、具有鲜明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路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村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 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村级领导班子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二)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作落实不到位。在村级财务的处置、政策处理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

 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如 xx 市汇溪镇南城村村委会原主任汪日斗因挪用花岗岩采矿权前期租地政策处理费问题受到党纪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一是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以生动的案例为教材,多角度解剖,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明确行为规范,由此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广大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树典型、扬

 正气、找差距、查问题、抓整改,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校阵地作用。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认真落实镇(街道)、部门领导干部到联系村讲党风廉政课、作反腐败形势报告等制度,注重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干事能力。

  (二)健全完善制度,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一是要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标准选人,把党性强觉悟高的经济能人、致富能人、理财能人、治“乱”能人推上村干部岗位。二是要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要着力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纠正在推行公开上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中央对“三农”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和社会主义优越性。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到

 人,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管机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建立、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民主评议等相配套的机制,畅通党员群众的监督渠道,形成党员和群众便于监督、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的格局。

  (四)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上访和举报的各类信件,及时处理。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小官大贪”、“雁过拔毛”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切实按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要注意解决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维护党风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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