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申请2篇

离岗申请2篇离岗申请 全国项目志愿者申请离岗程序 1、在本单位申请离岗,在项目办完整填写离岗申请表,盖好章之后交县项目办,县项目办盖好章后在1天之内必须将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岗申请2篇,供大家参考。

离岗申请2篇

篇一:离岗申请

国项目志愿者申请离岗程序

 1、 在本单位申请离岗,在项目办完整填写离岗申请表,盖好章之后交县项目办,县项目办盖好章后在 1 天之内必须将表传真给重庆市项目办。

 2、 全国志愿者还需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上注明申请志愿者离岗,注销农行卡号。由各区县项目办统一办理离岗手续。

 3、 志愿者申请离岗之后,在一天之内必须将其操作为“离岗状态”。(务必谨慎操作,出错不可逆)

 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离岗申请表 填表日期:2010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籍 贯

 专 业

 联系电话

 毕 业 学 校

 服务专项类别

 服务单位及岗位

 是否已注销农行卡号 否 已注销的农行卡号

  申 请 离 岗 原 因

  服务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项目办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项目办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 志愿者离岗应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离岗申请表,并由相应单位审批。

 2. 服务单位需在志愿者提出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上报区县项目办审批。

  3. 区县项目办每月须将离岗情况汇总,于当月 25 日前上报市项目办。

篇二:离岗申请

行内离岗、调岗管理标准化操作流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一、离岗包括临时离岗、短期离岗、长期离岗。

 临时离岗:指柜员在工作时间内因某种原因暂时离开岗位,时间在半个工作日(含)以内。

 短期离岗:指柜员因学习、休假等原因离开岗位,时间在半个工作日以上 15 个工作日(含)以内。

 长期离岗:指柜员因学习、休假等原因离开岗位,时间在 15 个工作日以上。

 二、调岗:指柜员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审批手续 (一)临时离岗:柜员临时离岗如离开营业场所,必须报经网点负责人(或结算监督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如超过时限(半个工作日)仍无法返回时须主动与网点负责人联系,网点负责人对柜员超过时限未返回又未主动联系的应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报告

 (二)短期离岗、长期离岗:按照相关考勤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三)调岗:根据总行或各分、支行(部)人事调动通知办理调岗手续,属于重要岗位变更的须同时向总行人力资源部、会计结算部、内控合规部报备。

 四、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书面的工作交接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人当场交接。

 五、柜员因学习、休假等原因离开岗位且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对于带独立尾箱、日常不进行尾箱交接的柜员必须办理尾箱交接手续。

 第二节

 操作流程

 一、临时离岗 (一)柜员临时离开工作柜台(注:系指工作柜台不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须将传票、现金、章戳、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入箱(屉)落锁保管,签退业务系统终端。

 (二)柜员临时离岗并离开营业场所,须将传票、现金、章戳、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入箱(屉)落锁保管,签退业务系统;同时须由结算监督员清点其尾箱现金大数和重要空白凭证,并在《会计工作日志》上登记备案。

 柜员离岗如在半个工作日以上,必须做好柜员轧账工作、办理好交接手续。

 二、短期离岗 (一)核对账务,做到账账、账实、账证、账表、账据、内外账相符。

 (二)办理交接手续 1、交接事项:现金(分别注明各币种金额)、重要空白凭证、会计印章、经管的各类手工登记簿、钥匙和其他重要物品等。

 2、交接清单:移交人填制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清单内容将实物移交给接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审核交接时间、交接事项等内容是否相符,并在交接清单上签章确认。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执一份,一份粘贴在《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上备案。

 3、监交人:柜员离岗,由网点结算监督员监交;结算监督员离岗,由网点负责人监交;网点负责人离岗,由分、支行主管行长监交。

 4、根据交接事项登记相关登记簿:

 ①《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

 凡会计结算人员工作交接都须登记此登记簿,如涉及重要岗位人员交接,还须详细登记重要岗位名称。

 ②《综合柜员交接登记簿》(注:可用《尾箱交接单》代替)

 ③《印章(模)交接管理登记簿》 ④《重要物品保管交接登记簿》 三、长期离岗 柜员长期离岗,除办理以上短期离岗手续外,还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离岗稽核:涉及重要岗位的人员长期离岗,应按《银行重点要害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离岗柜员进行离岗稽核并出具“离岗稽核报告”,接交人员应事先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报批、具备重要岗位任职资格后方能接交。

 (二)柜员信息的删除: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系统、验印系统、库款交接系统中变更或删除柜员信息,同时还须支行填写《柜员身份指纹认证系统信息维护申请表》,经支行领导、委派会计审批后,在指纹系统中删除柜员指纹。

 四、调岗 柜员调岗交接手续同长期离岗手续,同时对于涉及重要岗位的人员调岗,还须由支行(部)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员在“人力资源系统—人员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维护”中录入柜员重要岗位的“实际结束时间”。

 会计结算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图(1 )

  业务流程名称:柜员行内离岗、调岗管理

 子流程名称:柜员调岗 支 支

 行

  柜员轧账、核对账务 取得总行或分、支行人事调动通知 交接现金、凭证、印章、登记簿、重要物品 交接清单填制完整,监交人监交

 登记相关登记簿

 离岗稽核 在综合业务系统、验印系统、指纹管理系统删除信息

 会计结算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图(2 )

 业务流程名称:柜员行内离岗、调岗管理 理

  子流程名称:柜员离岗 支

 行

 申请离岗或审批 离岗临时离岗(半个工作日(含)内)

 长期离岗(15 个工作日(含)以上 )

 短期离岗(半个工作日以上 15 个工作日(含)内)

 离开营业场所 现金、凭证、章戳、重要物品入屉上锁,终端签退

 结算监督员清点现金大数、凭证,登记备案

  柜员轧账 核对账务 交接现金、凭证、章戳、重要物品等 重 要岗 位人员

 离岗稽核 柜员信息删除

 登记相关登记簿

 会计结算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手册

 业务流程名称:柜员行内离岗、调岗管理

 子流程名称:无

 环节序号 环节名称 操作岗位

 (或人员)

 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控制措施(控制点)

 控制频率 序号 风险点描述 序号 控制点描述 1 临时离岗

  (半个工作日(含)以内)

 经办柜员

 网点负责人 1 是否审批或报告 1 柜员离开营业场所,必须报经网点负责人(或结算监督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实时 2 柜员如超过时限(半个工作日)仍无法返回时须主动与网点负责人联系,网点负责人对柜员超过时限未返回又未主动联系的应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报告。

 实时 经办柜员

 结算监督员 2 是否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 离开工作柜台,传票、现金、章戳、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入箱(屉)落锁保管,签退业务终端。

 实时 2 离开营业场所,传票、现金、章戳、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入箱(屉)落锁保管,签退业务终端,由结算监督员清点尾箱现金大数、重要空白凭证,并在《会计工作日志》上登记备案。

 实时 2 短期离岗

 (半个工作日以上 15 个工作日(含)以内)

 经办柜员

 结算监督员

 网点负责人

 分(支)行

  主管行长 1 是否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 离岗在半个工作日以上,必须做好柜员轧账。因学习、休假等原因离开岗位且时间在 3 个工作日(含)以上的,柜员必须办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会计印章、经管的登记簿、钥匙和其他重要物品的交接手续。

 实时 3 长期离岗

 (15 个工作日以上)

 经办柜员

 结算监督员

  网点负责人

 分(支)行

  人力资源

 系统管理员

 委派会计

 主管行长 1 是否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 涉及重要岗位的,应按规定对离岗柜员进行离岗稽核并出具“离岗稽核报告”,接交人员应事先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报批、具备重要岗位任职资格后方能接交。

 实时 2 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系统、验印系统、库款交接系统中变更或删除柜员信息,在指纹系统中删除柜员指纹。

 实时 4 调岗 经办柜员

 结算监督员

  网点负责人

 分(支)行

  人力资源

 系统管理员

 委派会计

 主管行长 1 是否审批或报备 1 根据总行或各分、支行(部)人事调动通知办理调岗手续。

 实时 2 属于重要岗位变更的须同时向总行人力资源部、会计结算部、内控合规部报备。

 实时 3 涉及重要岗位的,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录入柜员重要岗位的“实际结束时间”。

 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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