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6篇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6篇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6篇

篇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XX 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相关工作,9 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深入 XX 区、XX 市、XX 市、XX 县、XX 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查、看、访、问”等方式,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重点行业整治场所等,查看线索台账,随机抽取、查阅案件卷宗,访谈案件举报人、受害人、公安干警、基层代表、干部群众等,线上线下收集调查问卷 XX 多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委托 XX 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材料。调研组全面综合梳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行动。自 2018 年 1 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不断掀起强大攻势。截至今年9 月底,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X个、恶势力集团 X个、恶势力团伙 X 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 X 亿元;起诉涉黑恶案件 X 件 X 人;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 X 件 X 人。期间,涌现出“时代楷模”杨春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被省扫黑办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经过近三年的打击整治,我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较往年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率从年的X%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X%,位列全省第三名,创历史新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 一)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专项斗

 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市委郭锡文书记、市政府梁伟新市长分别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等,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充实加强领导力量,构建起“四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市法院、市检察院也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级成立扫黑除恶业务指导组,组建业务指导专家库,加强对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业务指导。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分别成立“扫黑办”,公安机关组建了X支精干民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加强专案攻坚。全市先后出台规章制度 X 余项,统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X 亿元,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

 障。

 ( 二) 全面起底摸排,深化线索核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涉黑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发力的重要抓手,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制度性文

 件,完善行业监管部门向政法机关以及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大排查,行业监管部门对 XX 年以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公安机关对近四年来的 X 多起九类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市法院、市检察院对各类案件和信访件开展“大梳理”,全面摸排核查线索。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开设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畅通线下线上涉黑恶线索举报途径,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 X 万元。出台涉黑恶线索核查协作工作细则,采取提示、通报、催办、约谈等方法,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有效核查率均为 100%,全面完成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下发的X批X件举报件的线索核查任务并全部办结。

 ( 三) 持续深化打击,开展专案攻坚 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打击重点,持续深化打击。紧盯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先后打掉 12 个以“村干部”和“宗族势力”为首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实效,通过铲除一批“村霸”“砂霸”等黑恶势力,为三都澳海域清理、

 沙埕湾跨海大桥等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案件侦办,摧毁垄断工程建设涉黑组织 X个,破获刑事案件 X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优化了工程建设环境。加大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破获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 X 起,守护了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活动,成功侦办全省首起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案件,打掉“套路贷”团伙 X 个,破获相关案件 X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X 人,有效防止“套路贷”蔓延。开展毒品贩运查缉、涉麻制毒围剿等“七大攻坚战役”,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 X 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 X 名,净化了社会风气。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全力开展追逃缉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逃犯清零”。

 ( 四) 着力深挖彻查,严厉打“ 伞” 打“ 财”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伞”“网”,彻查涉黑恶案件财产。在“打伞破网”方面,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严格落实“三筛三不放过”,建立执纪办案联动机制,加强双向线索移送;建立公安、纪检监察“双组长”“双专班”办案模式,深化重点案件攻坚;建立提级办理、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工作制度,成功揪出一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X 件 X 人,党纪政务处分 X 人,移

 送司法机关 X 人。在“打财断血”方面,及时清查涉黑恶案件财产,深挖利益链,即查扣显性“黑财”,又深挖隐形“黑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 X 亿元,有效地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 五) 坚持依法严惩,确保办案质量 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协同会商,统一认定标准,严把法律尺度,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办理涉黑恶案件相关程序的通知》,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在审查起诉中严格执行涉黑恶案件证据标准,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增加认定黑恶犯罪 X 件,纠正漏捕 X 人、漏诉 X 人、漏罪 X 人。审判机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关,对案情重大复杂、控辩双方分歧较大的涉黑恶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准确量刑;成立专门执行团队,开展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打通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最后一公里”。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进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有效分化瓦解涉黑恶犯罪分子。

 ( 六) 加强综合治理,凝聚斗争合力

 民政、海洋与渔业、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深化行业监管,共同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全面完成 X 个村、X 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消 X 名“两委”候选人资格。二是着力推动行业监管。市海洋渔业部门会同海事、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海上违法采砂行为专项行动,净化海洋渔业管理秩序;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 9 个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良好秩序;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住建部门对建筑用砂、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等领域行业乱象开展集中治理,等等,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三是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建立涉黑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台账,加强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加大对 X 多名重点青少年挂钩联系和帮扶力度,凝聚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 一)。

 思想认识还需不断深化。个别部门还存在“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在线索核查、证据提供等方面

 配合不足,如东侨涉黑涉恶线索基本为公安部门摸排收集,重点行业黑恶线索仍有大比例“零线索”“零案件”现象;有些市直单位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有的单位对扫黑除恶斗争任务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认为经过近三年的全面攻坚,黑恶势力已经得到整治,特别是在集中整改和“回头看”后,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已无线索可查、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产生了“歇一歇脚”“松一口气”的思想,如屏南县今年以来,除了 1 个县直部门外,其他重要行业系统移送线索均为零;寿宁县今年扫黑除恶战果 9 月份才取得零的突破。

 ( 二) 宣传发动还需持续深入。有的地方和部门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停留在悬挂标语和发放传单上,在村(社区)的宣传不够到位,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不够浓厚。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深度宣传不够充分,总结提炼经验、以案释法不及时,个别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打击成果较显著、群众安全感率反而下降的现象。线索举报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群众对黑恶势力仍存惧怕心理,担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像“一阵风”,怕事后遭到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不敢作证,问卷调查中,仍有不少群众被问及当“接触到了一名黑恶势力分子”如何处理时,选择“不闻不问,装作不知道”,群众参与度还较低,如柘荣县专项斗争以来,仅发放举报奖励金一笔 3000 元。

 ( 三) 案件攻坚还需提高质效。有的地方对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运用不足,导致涉黑恶案件久攻不下,如XX县XX镇李某某涉黑恶犯罪团伙垄断当地液化气、啤酒等市场近 20 年,在今年提级办理的情况下才被打掉。有的地方公检法机关之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在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上存在一定分歧,延长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周期。特别是随着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黑恶势力组织形式趋向表面合法化,违法犯罪隐蔽性增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软暴力特征日益明显,侵害行业领域也从农村、建筑、矿产等传统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发展,出现跨区域甚至跨国界作案现象,在面对这些新类型涉黑恶案件时,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在案件性质认定、证据收集采信、黑恶财产区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增进办案共识。

 ( 四)“ 六清” 行动还需加速推进。

 。虽然已提前实现“逃犯清零”,但在“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方面推进进度还不平衡。个别地方线索核查进展比较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线索清仓”。案件办理进度有待加强,公检法配合不够顺畅,侦、诉、审衔接不够紧密,按要求实现“案件清结”压力较大。在深挖彻查“保护伞”和“关系网”上,个别地方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衔接不充分,如屏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打掉的 4 起恶势力集团、3

 起恶势力团伙案件仅向同级纪委监委移送了 2 条涉腐涉伞问题线索,“伞网清除”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总额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司法机关执行到位率偏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停滞,如 XX 县判处罚金 X 万元,实际执行到位仅 X 万元。

 ( 五) 行业整治还需加大力度。有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履职不充分,在关键风险点摸排工作不够主动、深入,工程建设行业、非法围填海、海域使用等领域乱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民间组织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黑恶势力借老人会、宗祠理事会、各类基金会等民间组织名义巧立收费名目、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的现象偶有发生。问卷调查结果也一定程度反映了上述情况,较多群众认为行业监管比较差的是“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群众反映的周边涉黑涉恶最突出问题是“干预村级‘两委’选举”。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有待加强。在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兴领域打击成效不明显,如 XX 市电信诈骗犯罪仍然突出,电信诈骗立案数仍居高不下,离重点行业整治还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建议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为全方位推动宁德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新的贡献。现提出以下建议:

 ( 一) ...

篇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 篇

  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开展扫黑除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 年工作安排,笔者于 2020 年 8 月中旬组织调研组深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以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形成调研如下:

  一、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8 年以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5 件 88 人,已审结 4 件 81人,结案率 80%。查封涉黑案件涉案车辆 10 部、冻结银行账户 17 个、查封房产 6处。先后审结刘某福等6人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件,杨某乾等9人寻衅滋事案件,韦某云等 3 人涉恶寻衅滋事案件,蓝某军等 63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涉恶案件,正在审理被告人陆某医等 7 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罪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打压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公民,树立了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为净化全县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9 年度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第一名,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有两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二、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精心布置,强化措施

  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

 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巴马实际,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逐步抓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由法院班子成员担任,中层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做好协调工作,执行院、庭领导包案制度。强化案件研判机制,院、庭领导全程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进重大案事件会商制度,由自治县政法委牵头,建立公、检、法“三长”会商制度,以联席会议形式协调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严格司法程序、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1.人民法院建立扫黑除恶高效能工作机制和专案攻坚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协调共识,打财断血。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公、检、法“打财断血”推进会,促使三家对案件的“打财断血”范围、证据收集、处理意见等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彻查明确思路和方向。同时,为避免被告人隐匿、转移财产,法院依职权启动财产保全,对可能判处较大数额财产刑的涉黑被告人名下的财产依法进行查、冻、扣,确保判后财产得以顺利执行。

  3.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从严、从重、从快审判涉黑涉恶案件,严惩打击一批

 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审理蓝志军等 63人涉黑案件中,将原计划“10 天庭审”的常规庭审用时缩短为“2 天庭前会议+5天庭审”,庭审直播点击量超过 100 万次,高质、高效地完成庭审任务,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该庭审模式得到自治区高院肯定,并作为经验进行推广。

  (三)开展“六清”行动,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一是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行动。二是建立和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落实“一案三查”制度,组织干警对 2017 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研判,逐案筛查、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深挖“案中案”,严查“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等工作;认真开展“案件清结”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效果。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黑财清底”行动,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依法及时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黑财”工作专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查处黑恶势力涉案财产,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能限期执行到位。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审判能力

  1.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职,依法审判,组织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扫黑除恶”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强化审判业务能力。人民法院选派业务骨干到西南政法大学、广西法官学院等院校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业务开展学习培训,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业务培训 10 期,提高干警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理解和认知,提升司法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从调研情况看,调研组认为自治县相关部门虽然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但力度还不够,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内容、办法措施、打击力度了解不够到位,对扫黑除恶打击犯罪分子的认识以及自觉参与其中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争取民心、发挥民力、震慑犯罪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政法各部门间配合协调机制有待健全。一是“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工作不够深入,“伞网清除”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公、检、法部门对“扫黑除恶”犯罪团伙案件证据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导致个别案件没能得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在对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过程中发现,办案部门依法查封的车辆尚未实际管控,导致法院在执行时无法查询到已查封的车辆,无法进入拍卖程序,影响执行工作效率。涉黑恶案件的被执行财产具有一定的隐秘性特点,很难从社会面收集到“黑财”线索,线索来源少,仍需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协作,共享“黑财”信息。

  (三)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不足。调研中了解到,由于 2020 年县财政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经费困难。特别是对“黑财”执行的案件,它具有被执行人多、异地执行多的特点,异地查封、冻结、拍卖“黑财”工作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经费不足,工作难于开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自治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资料以及新闻网络媒体对案件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二)建立健全部门配合机制,强化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深挖彻查“案中案”、“保护伞”等问题,提高“伞网清除”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联合机制和部门联席制度,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会商制度,形成统一意见,统一办案标准。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共享“黑财”信息,加大对“黑财”的查扣、查办力度,确保打击实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针对自治县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要主动与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沟通汇报,力争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调整预算,确保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

  根据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 2019 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由联系的副主任牵头召开筹备会议,周功会主任亲自参与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对我县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成功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对群众反响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掀起了凌厉攻势,取得

 了显著成效。截至 3 月底,全县打掉涉恶犯罪组织 7 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 5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96 人。

  (一)积极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先后印制通告 2 万份、宣传单 2 万份、宣传日历 2000 份,在农贸市场、车站、大型广场、小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区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发放扫黑除恶联系卡。通过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文章 30 余篇,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掘根彻查,依法持续严打。县公安机关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重拳出击,主动作为。一是深入彻查线索。把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截止3月底,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上级批转、自行摸排的178条线索,按照“一线一卷”进行归档,始终坚持把一般性线索当案件侦办,把重点线索当大案经营,一查到底,做到条条有落实。二是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按照“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的原则,深挖犯罪,整合刑侦、技侦、网安、特警、情报等相关警种力量、资源,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恶势力集团5个,破获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 4 件,起诉涉恶犯罪人员 96 人,收缴射钉枪 1 把、管制刀具 14 把、钢管10 根,扣押现金 80 余万元。三是依法强化治安管控。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路,对黑恶势力易于染指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入手,全面加强常态化巡查防控和区域性清查整治,及时铲除黑恶滋生温床。截至 3 月底查破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10 起 27 人;查处交通违法 200 余起,酒驾违法行为 4 起,无证驾驶 3 起,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三)完善机制,提高打击实效。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方针,科学整合资源,积极借力协作,凝聚最强斗争合力。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在全县公安机关抽调 24 名业务骨干专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健全法治保

 障机制。在侦查办案中,主动与检、法部门沟通,努力确保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建立纪监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纪委监委线索双向移动和双向核查反馈机制,及时将发现的“保护伞”通报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认识还有待加强。虽然县政府及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基层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

  (二)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不够充分,没有形成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状态,群众正确积极参与不够。

  (三)线索摸排还有待提高。线索摸排目前主要来源于公安部门,渠道比较单一。村、社区的线索摸排不够到位。

  (四)单位协作有待加强。部分行业乱象治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信息资源共享不够,整体合力有待增强。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扫黑除恶”的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局面。

  (二)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深入发动人民群众,拓展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渠道,提高深度扫黑除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

 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及时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人员的相关保护制度。

  (三)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以重点案件侦办、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依法实行精准打击、深度打击、延伸打击,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全感倍增,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四)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扫黑除恶治乱,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实施“稳、准、狠”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篇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除恶常态化机制调研 4 篇

  第一篇: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斗争。我作为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结合政工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宣传教育的专题调研。

  一、抓好学习教育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院政治部充分发挥宣传发动优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周五集中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的种种表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组带头学习。每周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方面的重要论述,在检察工作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通读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和市院闫绪安检察长分别在省、市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上的讲话。

  全院集中学习。每周五上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政治部部长传达学习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

 到基层的每一位干警。

  支部党员学习。依托基层党组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和各级讲话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深入研讨交流。

  二、加强动员部署

  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专项斗争有效、有序开展开展,根据区委和晋中市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宣布方案,明确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黑涉恶犯罪,从根本上遏制全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立足全区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重点打击 16 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重点;动员部署,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并重,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加强立案监督和线索的查找、移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布置安排,注重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引导的工作要求。

  三、创新宣传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区委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以加强纪律建设为重点,以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其违法违纪的原因和制度、监督上的缺失,认清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汲取深刻教训,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促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

 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重温制度规定。

  1、深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原文、写心得,做笔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准则》、《条例》的学习教育,推动全院检察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心得。

  2、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市委政法委“八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

  3、坚决拥护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市院的决定,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妄议。

  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上好警示教育课。6 月 8 日,邀请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郑晋芳为全院干警讲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课做了题为“尊崇党章,严格守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专题讲座。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政意识。

  2、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组织观看一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系列电教片,让广大干警对照案例谈危害、找原因、提对策,通过反面典型的剖析,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以案宣纪,使广大干警受到震撼和触动,畏纪知止。

  3、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分批次组织全院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纪律教育,强化警示和震慑效果,让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干警自觉从意识上“不敢腐”、“不想腐”。

 三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制度建设。

  1、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以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为内容,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的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督促广大干警做好表率、廉洁自律,履行好检察工作职责。

  2、做一次廉政承诺,公开做出廉政承诺,认真签订《坚守廉洁自律、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

  3、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查找剖析检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产生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更加管用实用的监督制约手段方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拓宽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纪律作风和执法司法活动督导检查,建立完善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此外,积极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利用局域网,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动态、案例通报、党纪党规等廉政教育信息,为干警学习提供便利,制作了廉洁从检宣传灯箱***个,发挥了潜移默化作用。组织了迎七一赴延安梁家河红色革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坚定干警理想信念。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宣传专项斗争相关政策要求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以案说法”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的良好风气,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正气,保持司法廉洁。

  第二篇: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调研

  调查原因:在当前金融危机波及面不断扩大、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社会整体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多重背景下,进一步明确当前大学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策略对促进大学生就业具有积极意义。

 社会形势:

  在金融危机的海啸过后,虽然这次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没有像其他国家的影响那么大。但是从对大学生就业的这个方面讲,它所带来的也就并非一般的影响了。目前,已经有不少大学生在校园招聘会上发现,现在来招聘的单位没有往年多,而且需要的名额也十分有限。

  有一位企业的总裁说过:“如今,企业都在大量裁员,很多在职的精英我们都不得不忍痛割爱,更别说再去招聘没有经验的高校毕业的大学生了。”这也足以见得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了。

  但是社会还是需要人才的,前提是你一定是个人才。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让人家无可代替的话,那么他就一定是成功的。

  毋庸置疑这对大学生的在校学习又发起了一个新的挑战。这对大学生本身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大学生职业发展而言,自己唯一可控的就是自己的就业能力。首先,企业目前需要的到底是哪方面的人才?他们对大学生的要求是什么呢?他们对我们的忠告又是怎样的呢?

  就每个个体而言,就业能力包括专业能力与市场能力两个部分。在专业能力方面,以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代表的态度型资产是大学生专业能力中的关键,以解决问题能力为代表的知识技能型资产是专业能力的基石。在市场能力方面,为寻找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大学生必须要了解现在整个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大学生的劳动力市场的总体供求数量信息和结构信息,要了解职位具体的职责要求,扩大自己的认识面,更要要了解自己个人就业能力的水平,同时还必须改进自己的展示能力。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调查结果:企业对研究生的需求仍然较大,本科生供需基本持平,专科生供大于求;学科专业失衡:当前的就业市场,文科专业的就业形势与理科相比不容乐观。

 然后,企业对于大学生的要求是希望他们能有“实战”的经验。希望大学生能多参加社会实践来锻炼自己的能力从而能更加积极坦然的面对自己得与失。这种现象就是很多人在进入社会以后,就很容易有挫败感,而显得精神萎靡。这就要我们大学生在校以及走上社会以后要锻炼自己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个很生动的比喻,一对面粉放在面板上,你用手一拍,这对面粉就散了。,这就是现在大学生的承受能力。你把他加点水再拍就不一定散了。但还是一对很松软的面粉,如果你在给他不断地加水,再接着揉。揉到最后就变成了一个面团。你再怎么拍就不会散了。你继续给他揉,揉到最后,他就不仅仅是一对面团了。你即使用手给他拉,他也不会断,这就成拉面了。人的神经承受能力,一定要达到这种状态才能去参与社会。所以我们需要锻炼的正是这个。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些企业提供了一些职位,这些职位是能够让大学生作为一个起步的位子,让他们锻炼自己的机会。当社会给大学生提供这样的机会,而且他们是可以做到的,但他们又会觉得这个不符合我的爱好,或者这个不是我的发展方向,又或者这个工作岗位的工资太低了。这样的情况很多。企业又针对大学生提出这样的建议:切勿浮躁。目前有很多企业的老板都发觉现在的大学生也就是很多的年轻人心态十分地浮躁,看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很多年轻人也时常会抱怨,社会对他不公平,总是抱怨人家的家庭条件好,只要靠靠关系就能走上一条舒服的路。而自己呢身无分文,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们应该觉悟到人的出生时由不得自己选择的,但是人生命的终点是由我们自己选择的。难道真正的原因不是在我们自己身上吗?如果我们总会觉得社会就是我们的敌人,自己生活的不幸的来源就是社会,这样的想法本身就是大学生也可以说是年轻人心理不健康的表现。断正自己的态度也是决定人生的一大要点。如果我们换一种思维的话,把自己当做是社会的主人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在社会上争得一席之地。要靠着自己的能力才能够成功。

 经过调查后,我们更应该认识到社会是残酷的,但也是宽容的。我们无力改变它,但是我们可以适应它。但是有一件事我们是可以改变的,那就是我们自己。首先我们就是在不断地挑战自己。其实人生最大的挑战莫过于对自己的挑战了。改变自己的观点,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我们在发展。我们在挑战自己过去的观点和思维方式。进而达到另一个阶段。这也是人在成长的过程。自己在不断地挑战着自己,在经过无数次地蜕变后,这才会成就将来的那个最坚韧的自己。总有一天能在社会上争得一席之地的。

  针对大学生总是埋怨自己无处大展拳脚的问题。有些企业主管提出这样的看法。其实社会处处存在机会,就像我们需要发现美的眼睛一样,只要是有心人是能够抓住它并且把握它。每天这样抱怨的人,是不是更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到原因呢!傅雷曾经说过:只有事实才能表明你的心迹,只有行动才能证明你的决心。我们需要动起来。在不断地挑战中强大自己,当机会真正来临的时候,我们能赶上它。甚至由这个机会走上成功的道路。机会是为时时刻刻有准备的人的。我想只有在为着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拼命奋斗的人,才能明辨并且抓住那个自己等待很久的机遇。追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不要抱希望一步登天。大道理都懂,但是当一个老板给你 1**元每月的时候你是不是还愿意给他干事呢!如果你能把这只有 1**元每月工作的事情干的非常出色的话,那么老板还会一直让你干这个吗?这是一种过程。凡是想要一下子,把一件事情干成的想法的人,就算他干成这件事情,他也没有基础,因为等于是沙滩上造的房子,最后一定会倒塌,只有慢慢地一步一步把事情干成的,每一步都给自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每一步都给自己一个良好的交代,再重新向未来更高去走一步的人,他才能够把事情真正地做成功。我们正在成长,我们需要历练,我们需要从最基本的做起。相信自己的未来,也要相信自己的命运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第三篇: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调研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比较普遍。

  一是产业结构水平低。我镇企业大多集中化在加工制造业这种传统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大多停留在简易制做的层面。相当数量的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低,产品质量、产品附加值低。二是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由于我国消费品市场和资金市场的不成熟,很容易形成短时间内的消费热点,短期利润促使大量资金迅速涌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缺乏宏观的经济引导,随之产能的扩大,需求趋于饱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开展低层次的竞争。三是产业关联度低。纵向合作,即相关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合作关系,没有统一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横向合作,即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之间没有明确的市场分工,没有在信息、人员训练等方...

篇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除恶情况调研报告( 范文) 篇一

 一、基本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 x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止 2019 年 x 月 xx 日,全局共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xxx 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xxx 名,批准逮捕 xxx 名,移送起诉 xxx 名,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x 个,抓获涉黑涉恶类逃犯xx 名,受理治安案件 xxxx 起,行政处罚 xxxx 人,全局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xxx 条,完成回复 xxx 条,xx 条正在核查。通过连续的重拳出击,全 x 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18 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 xxxx 起,同比下降 xx%,查处治安案件 xxxx 起,同比下降 x%,2019 年 x 月至 x 月,全局共立刑事案件 xxxx 起,同比上升 x%,查处治安案件 xxxx 起,同比下降 xx%。另外,2018 年度,全 x 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 xx 位,相比 2017 年上升 xx 位,公安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数 xx%,全省排名 xx 位,相比 2017 年上升 xx 位。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x 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 x 委、x 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增强攻坚力。x 公安局党委从全局范围内公开选调了 xx 名业务尖子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同时指定 xx 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副科级干部带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以及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近期,全局成立了由副科级干部带队的 8 个核查小组,主攻线索核查,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彻查力度。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加强保障力。积极与 x 财政局协调,及时将 x 委、x 政府研究同意每年 xx 万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划拨到账;通过主动向 x 委、x 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雷雷等人暴

 力传销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侦办情况后,又争取到了 x委、x 政府 xx 万元的涉黑恶专案经费支持;同时,x 局党委在全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调剂了 xx 间办公室和 xx 辆公务用车给扫黑除恶专业队执法办案使用,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办公办案条件。

 (二)突出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广泛宣传,做浓宣传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浓厚线上线下宣传氛围。对内民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提高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 x、乡级企事业单位、大街小巷、公共场所的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海报、《通告》等,进一步拓宽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增加参与度;采取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 110 举报电话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与 x 纪委、组织、信访、乡镇以及法检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

 机制》;明确扫黑除恶专业队为线索收集核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核查工作指定专人限期完成,特别要求对举报中提及的“人员信息、具体事件、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核查到位,最终调查情况报“三长”审核签字后,完成装卷归档,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局台帐使用、数据报送,制定了《xxx 公安局扫黑除恶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一是聚焦治安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全 x 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严格对照 xx市公安局明确的 20 类情形,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目前,全局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 5 个。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确保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主动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班侦破了以 xx 镇 xx 村原村支书 xx 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xxx”专案);随后,乘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针对我 x 传销履打不绝且愈演愈烈的治安顽疾问题,于 2018 年 x 月,主动与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经侦等部门组建专班,一举摧毁了以 xx 等人为首的“天津天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查处嫌疑人 xx 名,破案 xx 起,一并查封、扣押、冻结该犯罪组织大量涉案房产、现金、车辆、账号等,共计价值 xx 亿元,彻底斩断了幕后经济链条。目前,我 x 今年共捣毁传销窝点 xx 个,抓获传销人员 xx 人。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求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涉黑恶案件的侦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组织、民政、信访以及乡镇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目前,已向纪委、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送函件共 xx 余件,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

 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有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个别单位专项经费还没有足额到位;另外,有少数单位领导和民警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二)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通过前期宣传发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与举报、检举、揭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在受理的 xx 条线索中,线索质量大多不高,案件转化率较低,核查过程牵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出现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认识不清楚,主要是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

 (三)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x 公安局仅仅与法检部门、纪委、组织以及乡镇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

 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 x 每个职能部门都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四)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 公安局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五)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民警缺少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意识。以

 落实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警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突出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警力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三)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局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全局民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核查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

 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铲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 12315、12365 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 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 23 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 23 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 3 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 10 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 99 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

 (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 600 多户,主要依靠 37 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

 7 月 13 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

 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

篇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深入推进基层扫黑除恶工作的 调研报告

 2018 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从 2000 年底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如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国打击黑恶势力和专项斗争从未停歇。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报、有冤无处伸,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已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黑恶势力也不断发生新变化,呈现新特征。

 一、当前黑恶势力的新特征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

 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款,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聚众多人加入,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涉黑性质的犯罪组织,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为催逼高得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他人,披着合法外衣成为那些非法人的敛财工具。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波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

 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二、如何推进基层扫黑除恶工作

 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工作实际,我觉得应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推进基层扫黑除恶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宣传 2、公布举报方式,群众参与监督。

  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机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基层党委、政府应积极行动,全覆盖多措施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4、结合综合治理,依法全面打击。

 基层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加强学习宣

 传,认真学习宣传《方案》精神,深刻了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5、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线索排查

 (1)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要求,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喇叭宣传,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扫黑除恶的意识 (3)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履职督导谈话 ,逐级压实责任,切实触动思想,主动履职尽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篇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文章

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从 2000 年底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如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从未停歇。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报、有冤无处申。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已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和稳定。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黑恶势力也不断发生新变化、呈现新特征。根据主题教育的要求,我先后实地走访调研了相关部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下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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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 自 2018 年 1 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止 2019 年 10 月 14 日,我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5 起,批准逮捕 43 人,提起公诉 38人。通过与政法各家连续的重拳出击,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2019 年上半年,检察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 98.5612%,全市排名 5 位,全省排名 56 位,进步明显。

 ?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障基础 ?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县检察院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院党组先后十二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增强攻坚力。县检察院党组从极端的重要性和政治高度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扫黑除恶办案组,依托捕诉一体模式专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院党组四次专题听取涉黑涉恶案件汇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 24 次专题会议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并于去年 12 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县人民介绍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加强保障力。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沟通,将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同时,优先保障扫黑除恶办案组执法办案车辆,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办公办案条件。

 ? (二)突出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 一是全面广泛宣传,做浓宣传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浓厚线上线下宣传氛围。对内干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提高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醒目位置张贴标语等,进一步拓宽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增加参与度;采取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 12309 举报电话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与县纪委、组织、信访以及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机制;明确扫黑办为线索收集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移送要严格依照规定,报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移送院扫黑办,归口管理,由院扫黑办分析研判后统一处理,确保涉黑恶线索规范管理。

 ?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院台帐使用、数据报送,我院的业务台账多次获上级好评。

 ?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 一是聚焦彭泽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共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 件,恶势力或恶势力案件 3 个。

 ?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确保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2018 年我院成功办理鲍锡亮等 30 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这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提起公诉案件,我院创造性地提出了边侦边审介入侦查模式,成功地将该案办成了全市检察系统的观摩庭、示范庭,为其他兄弟县区院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提供了参考经验。2019 年 6月,市院将瑞昌 4.09 专案指定由我院办理,我院立即成立由 3 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并先后 12 次主动到瑞昌市公安局介入侦查,通过参加案件讨论、审查卷宗、沟通汇报等方式全面介入侦查。期间,针对该案存在的一些难点疑点问题多次向市院扫黑办专题汇报,目前该案提前介入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公安即将移送起诉。

 ?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监委、行业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在办案中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分析,发现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专项

 斗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结合办理的鲍锡亮涉黑案件,我院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联合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已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 二、存在问题 ? (一)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前期宣传发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与举报、检举、揭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因为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导致部分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认识不清楚,;还有少数同志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错误认为扫黑除恶仅仅是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同志的事情,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另外,有少数同志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 (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我院仅仅与公安部门、纪委、组织以及矿管办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

 县相关职能部门都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 (三)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 (四)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干警缺少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 (五)参与综合治理不够深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工作重点还是更多侧重办案,就案办案的理念普遍存在,对涉黑涉恶案件反映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研究对策不及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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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就是基层腐败这把保护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把或多把保护伞,一般的恶势力后面也有人支持、纵容。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

 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担心扫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影响个人政绩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助长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 (二)政策和立法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黑恶势力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当前,个人和一些民营企业到银行贷款的高门槛,导致这部分群体通过正常、公开的渠道筹不到钱,便转而向民间借贷,甚至找一些地下高利贷寻求帮助渡过难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 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贷行为。但我国并未对高利贷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高利贷行为不入罪,同时言语恐吓跟脚逼债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刑事打击的范畴,故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黑恶势力受高额利息驱使,违规发放高利贷,或者受雇于人,帮忙催逼借贷者还款,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 (三)黑恶势力一般具备逃避主流社会控制与法律制裁的防护体系与措施。不论黑恶势力是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还是手段从明显暴力转向软暴力,究其原因,就是为了逃

 避法律制裁。但不管黑恶势力的这些表现形式如何演变,都无法掩盖其黑恶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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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几点建议 ?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意识。以迎接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员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 (二)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突出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力量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 (三)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院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全院干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移送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

 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铲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 一是思想引领,提高认识。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引导干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基层政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高度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导干警充分认识目前我县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以及人民群众对幸福获得感、安全获得感的迫切性;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作为担负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使命。二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建成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从晓、龙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金贵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伟兼扫黑

 除恶工作办公室主任。三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率。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工作、统计数据信息、传达工作要求、汇总行动成果。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由院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七部门主要责任人员担任,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的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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