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5篇

篇一: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支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

  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 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 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 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 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处室、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 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不足 50 人的单位,都应成

  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 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 3 至 7 人组成,可设书记、 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 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 1 人,必 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 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 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 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 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 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 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 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 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 2 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 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

  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 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 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 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 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 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 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 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洁, 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 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 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 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 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 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机关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 核。

  (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 点的活动。

  第四章 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和支委会集体领导下,负

  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 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 论决定。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

   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

  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

  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 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 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的职责。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 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 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 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 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 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 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 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 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 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 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 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 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处室、本单位“优秀论文、优秀 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 的工作重点和本处室、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 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 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 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 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 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 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 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 帮助。

  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处室、本单位共青 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

   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 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 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 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 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 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 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 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五章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支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根据集体

  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经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 条件执行。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 在支部范围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每半 年至少应召开 1 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 均可作为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 支委)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 彰、处分党员的决定等。

  支委会。支委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 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关。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 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

  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 4 次。会议议题依实际 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委会议题:结合本处室、 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 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 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 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 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 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党小组会议题:组织党员学习;研 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 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 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制度。除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

   每年至少应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上2次党课。处 室主要负责人(党员)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

  第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支部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条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其基本要求是:了 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思想情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特 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思想政治 工作的及时性、预见性、有效性。人员思想的分析情况要及 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 结进行,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党支部每年 2 月底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年度 工作计划。

  第六章 党小组 第二十三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

   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参 加党的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四条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 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还要注意同行政 组织相适应。一般应以处(室)、单位为单位来划分。1 个党 小组不应少于 3 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 1 名正式党员)。党员 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 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根据机构变 动中党员人数的变化,要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第二十五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 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 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 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五)协助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入党积极 分子,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以及收缴党 费等项工作。

  (六)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 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党小组一般设小组长一人,由本小组党员推选 产生或由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 党小组的会议,组织本小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 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

  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每 月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支部自行安排的学习教育时间累计 不少于 1 天。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举办讲座、报告会、 演讲会,组织座谈、参观以及收看教育录像片等多种形式进 行。

  第二十八条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 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 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

   第二十九条党员 3 人以上集体外出超过 2 个月,应建立临 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外出执行任务回来要及时汇报。支 部要及时向外出党员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和通报支部的有关活 动内容。

  第三十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 超过 6 个月,应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在 3 个月以上,不超过 6 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 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一条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 15 日 以前将党费交到上级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 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党费支出情况。

  第三十二条及时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后进党员。对缺 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 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宣布除名;对 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 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 名;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视情节、按规定给予适当处分。

  上述情况均须经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八章 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

   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下 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 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和降低标 准照顾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处室、 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 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 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 (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 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 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 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四)确定为发展对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 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要形成书面意见)、培养联系 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 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 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 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支部可以申请机关党委以函调的形式 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 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集中培训。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 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一般为五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没 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 象培养后超过三年才被发展的,要重新参加培训。

  (七)报机关党委审查。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 机关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 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登记表》等。机关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 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

   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

  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十)支部大会讨论审议。主要程序:

  1、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的情况;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的情况;

  3、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

  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 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 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 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虽超过半数, 但缺席人数太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赞成 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 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支部大会 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 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支部大会表决后,应将形成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并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批。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入党的 人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 对申请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 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被批准为预 备党员后,进行入党宣誓。

  (十一)机关党委审阅材料,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审批 并向入党申请人所在支部发出通知。

  (十二)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 1 年,从支部大会通 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 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十三)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 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 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 过 1 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 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机关党委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 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九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六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 想为指针,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增强针对性和有 效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原则,综合运用思想引导、 行为规范和利益调节等多种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 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三十七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结合 财政工作的实际,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着力建设一支符 合新时期行为规范,即: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 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 家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支部领导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 调动和发挥支委、党小组长、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等思想工作 骨干的积极性,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要把思想政治工 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做好一人一 事的思想工作。

  第十章 党内监督 第三十九条党内监督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其目的是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和

   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保证党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 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 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十条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 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第四十一条支委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 的监督。党支部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 其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 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 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 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 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的有关规定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

  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

  作斗争。

  第四十二条党支部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 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主要领导同志的发言记录和整改措 施报上级党组织,并监督其认真整改。

  (三)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 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 时谈话提醒。

  (四)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 大会报告工作。

  (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检查。

  第十一章 党支部和群众组织 第四十三条党支部领导本处室、本单位的工、青、妇等群

   众组织。经常听取他们的汇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调行政 领导和群众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支持本处室、本单位群众组织根据各 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 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二章 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十五条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

  第四十六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任期届

  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 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十七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 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 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四十八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 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四十九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本届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下届支委会的组成 原则,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会 议议程等。

   (二)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委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 选人预备人选(支委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的百分之 二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 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征得原则同 意。

  (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拟订选举办法(草案),并由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四)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2、清点人数(出席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

  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通过会议议程;

  4、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5、审议工作报告(可省略或放在会后进行);

  6、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委员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单;

  7、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8、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 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 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 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

   名额可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 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0、新当选的委员代表讲话;

  11、到会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人讲话。

  (五)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会 书记、副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并做好会议文件、资料归 档工作。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机关党委将依据相关规定每年对机关党支部工作

  进行检查考评。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三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处室、单位,党总支

  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篇二: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

  玉奇吾斯塘乡教育办2013年第四季度党建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小学(幼儿园)名称(盖章):

  № 1 2 3 4 5 6 7 8 9 检查内容 党建工作上半年计划、责任书、上半年总结

  中心组学习、主题学习、专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 (含暑、寒假)情况(考勤、学校及个人学习笔 记)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2013年

  标准 得分 分 10 20 7 8 10 6 5 5 5 5 5 4 10 存在问题

  月

  日

  学校重大事项公开情况 建立议事规则情况(查看党支部会议记录) 党建工作下半年各项计划、总结 “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查看各种记录) 党员电教记录本(党支部及个人记录本)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党支部各项制度

  10 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11 退休党员及在职党员座谈会记录本 12 每月上报信息2篇 13 有以上档案是否整齐、档案柜卫生是否良好

   合计 校长(园长)签字:

  100

  

篇三: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支部标准工作法

  党支部标准工作法 XX 市 DCA 质量管理方法(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顺序进行质量管 理,并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标准,达 标与创先相结合执行标准,督查与考核相结合检验标准,巩固与改进相结合提升 标准,以标准化引领工作规范化,把党支部建成坚强前沿部,推动基层党建全面 进步、全面过硬。

  一、“五个基本”定标明责 (一)基本队伍标准。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队伍先锋模范作用为着 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不断强化**党性教育和日常管理, 有力推动班子队伍能力提升与作用发挥,努力建设战斗有力、形象过硬的骨干力 量。

  (二)基本活动标准。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坚持“三会一 课”“**活动日”、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 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 齐意识显著增强。

  (三)基本阵地标准。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丰富办公用房和 活动阵地服务功能,做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完备,总体功能充分 配套,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四)基本制度标准。以推动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明确班子队伍职 责、工作流程规范、为民服务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切实构建靠制度办事、按制度运行、用制度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基本保障标准。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执行经费投 入的刚性规定,落实硬件配套的具体要求,实现工作力量的充分保障,做到基层 党支部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二、“四个结合”对标落实 (一)统分结合落实。统一标准上,县乡两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督 促、抓好监督检查,推动基层支部执行落实到位。分类标准上,县乡两级和行业

   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丰富、因地制宜完善,指导基层支部打造特色亮点。

  (二)软硬结合落实。软件达标上,主要依托《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流

  程规范,抓实痕迹管理,做到工作有记录、资料有反映。硬件到位上,做到场地 应投尽投、设备应配尽配、功能应有尽有,让党支部办公和活动空间成为“** 之家”“群众之家”。

  (三)上下结合落实。上级支持上,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投入保 障上不打折扣,督促检查上不走过场,形成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的工作导向。

  下级落实上,基层支部严格标准抓好执行,定期向上报告工作,实现规定时间内 完成达标升级。

  (四)正反结合落实。正向示范上,上级党组织要坚持典型引路,树立标杆 示范引领,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反向推动上,上级党组织要强 化问题导向,对工作不力不实的地方及时问责督导,形成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 层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三道程序”量标评估 (一)支部书记述职。每年底,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对照“五个基 本”标准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向全体**当面述职,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推 动党支部把成绩晒出来、把问题亮出来,找准主要差距和不足之处,找到努力方 向和具体措施。

  (二)**群众评议。党支部书记述职后开展民主评议,评议要有党外群众和 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内容主要聚焦“五个基本”执行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

  评议分数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 分的为良好,60-79 分的为一般,60 分 以下的为差。

  (三)上级组织考核。参加述职评议的上一级党组织成员,采取查阅资料、 个别访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党支部工作,综合量化形成评估意见。上一级党组织 综合评议结果、评估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 次,集体研究确定所属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确定为优秀的作为先进党 支部,确定为良好的作为达标党支部,确定为差的作为后进党支部并纳入软弱涣 散党组织进行整顿。

  四、“两张清单”达标晋位

   (一)问题清单整改。未达标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相 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 开展创争达标活动。上级党组织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任务清单争先。达标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自身实际,适当提高标准, 形成任务清单,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深化提升,继续争先创优。上级党组织对先 进基层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表扬激励,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 XX 市两新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基本队伍 1.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5 人,设书记 1 人,**数不足 7 人的, 可只设书记 1 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人,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

  2.班子任期:两新组织党支部(总支)任期为 3 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 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骨干队伍: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书记一般从内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举 产生,提倡从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中选拔;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 织要统筹选派。规模大、**数量多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 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非公有制 企业,应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从内部优秀**经营管 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有具 体措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内部产生,提倡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 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的,可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

  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规模大、**数量多的社会 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 员的社会组织,应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应从内部优秀** 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有 具体措施。

  4.**发展:发展**有计划,发展**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每 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一般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1 名以上。

  5.**教育培训:**教育突出党性教育重点,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

   育措施落实。注重运用***员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教育,***员微 信易信**订阅率不低于 2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 90%。

  6.**日常管理:**流入、流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流动**亮明身 份,采取“一方隶属、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档案健全 规范;党费核定、收缴工作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规范。每半年集中排查、 公示 1 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基本活动 7.“三会一课”: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 开 1 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至 2 次,每季度上 1 次党课。

  8.民主评议**:支部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进 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

  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 开。

  10.“**活动日”:坚持“**活动日”制度,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组织**开展 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1.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 互谈心,**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制定谈心日志表,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所属**至少 进行 2 次谈心谈话。

  12.突出两新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组建党群志愿服务队伍,经常开展 专业化志愿服务;主动与农村、社区和其它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三、基本阵地 13.单独组建的党组织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 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联合组建的党组织,有相对固定的活动 场所。建有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活动场 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 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有**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 络互动平台。

  四、基本制度

   14.民主议事机制: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参与党 内事务渠道通畅,**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15.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年度计划,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 **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16.激励关怀机制: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每年开展 1 次谈心谈话活 动;动态建立困难**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 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表彰(表扬)对象人选等。

  17.服务职工群众机制: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凝 聚和关心企业职工,了解企业职工的诉求,及时反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情 况,主动帮助化解企业内部纠纷,注重解决生活困难职工实际问题,构建和谐劳 动关系,注重人文关怀。

  五、基本保障 18.政策保障: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两新组织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 推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社会组织把 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章程。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四同时三同步”的要求,扎实 开展工作。积极配合落实两新组织出资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事先征求非公经济 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的制度规定,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19.经费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两新组织员 工年度工资总额 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 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 专款专用。对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原则上按照党委 10000 元/年、党总 支 5000 元/年、党支部 3000 元/年标准补助。对单独新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原 则上按照 5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党建工作启动经费。多个两新组织联合建立 的党组织,原则上按照 5000 元/年的标准补助。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指 导员,按照 3000 元/年/人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

  XX 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基本队伍 1.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5 人,设书记 1 人;**不足 7 人的党 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总支部委员会,

   一般设委员 5-7 人,设书记 1 人。

  2.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

  任期 2—3 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专职党务工

  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 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 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人数 3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或者直属 单位较多的部门(单位)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至少有 1 人;机关**人数 30 人以 下的部门(单位) ,要配备 1 名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与行 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有组织、有计划。

  4.**发展:发展**有计划,发展**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 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 3:1。

  5.**教育培训:**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基层党组 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 训。突出抓好远程教育站点集中教育培训,各站点没年开展培训不少于 12 次。

  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6.**管理:**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每年对**组织关系进行 1 次集中排 查,动态更新**台账、流动**台账、困难**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 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每名**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单独 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实用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核定**缴纳党费具体数额,**自觉按时足额加纳党费,每半年公布 1 次收缴 情况。

  二、基本活动 7.“三会一课”: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 开 1 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至 2 次,每季度上 1 次党课。党组(党委)班 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 1 次党课。

  8.民主评议**:支部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进 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

  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 开。

   10.双重组织生活: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1.“**活动日”:坚持“**活动日”制度,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组织**开展 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2.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 互谈心,**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制定谈心日志表,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所属**至少 进行 2 次谈心谈话。

  13.“双报到”志愿服务:全面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到社区报到开展志 愿服务,每个机关党支部都要在社区建立至少 1 个帮扶对子,认领并完成 1 个以 上服务项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服务活动。每名机关在职**每年累计完成义工 服务时间不少于 16 小时。

  三、基本阵地 14.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党报党 刊、有制度的“六有”标准。以各级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或主管部门为单位 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 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 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即时。有**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 平台。

  四、基本制度 15.民主议事机制: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 成员等制度健全。**对党组织事物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 **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16.联系服务机制:“走基层”、“双报到”、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等扎实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示范岗、“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 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互评、领导点评)等活动 深入实施。

  17.责任落实机制:基层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 次工作,每年开展 1 次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18.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事业单 位党支部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党支部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19.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落

  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规定查处**违纪行为。支持**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 责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五、基本保障 20.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 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贴补贴、绩效)的 2%列入部门(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 算,专款专用。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严格执行机关(事业) 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基本队伍 1.班子职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党支部一般 3 至 5 人,党总支、联 合党支部一般 5 至 7 人。提倡村“两委”正职一人兼、“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2.班子任期:村党支部(总支、联合党支部)任期为 3 年,期满按时换届, 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骨干队伍:村党组织书记符合“一好双强”要求。软弱涣散村、贫困村 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村民组长队伍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鼓励党小组 长兼任村民组长;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至少确定 2 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 管理措施落实。

  4.**发展:每个乡镇建立青年人才党支部,负责农村青年人才**发展工作。

  村党组织发展**有计划,发展**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村党组织 每两年至少发展 1 名**,每 3 年至少发展 1 名青年人才**。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 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 3:1。注重在致富能手、回乡青年、退役军人、 外出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发展**,尤其是 35 岁以下青年农民中发展**。

  5.**教育: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每年集 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 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突出抓好远程教育站点集 中教育培训,各站点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 12 次。

  6.**管理:**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每年对**组织关系进行 1 次集中

   排查,动态更新**台账、流动**台账、困难**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每名**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及时核定**交纳党费具体数额,**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 1 次收缴 情况。

  二、基本活动 7.“三会一课”: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 召开 1 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至 2 次,每季度上 1 次党课。

  8.民主评议**:支部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 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

  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 召开。

  10.“**活动日”:坚持“**活动日”制度,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组织**开展 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1.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 互谈心,**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制定谈心日志表,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所属**至少 进行 2 次谈心谈话。

  三、基本阵地 12.建设布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 90 平方米以上,为民服务代办点不 低于 40 平方米。一室多用,集中办公。

  13.标识制度:统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标 识统一为“XX 村党群服务中心”,场所对外悬挂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悬挂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标牌,不 悬挂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职能职责、议事规则、行为 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14.基础设施: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公开、村 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 新及时;**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配 备 1 名专兼职管理员,设施设备齐全;有**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 动平台。

   15.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四、基本制度 16.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流程规范、运转高效。

  17.无职**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认岗积极、活动扎实开展。

  18.双向承诺:加强任期目标管理,每年年初承诺、年中践诺、年底评诺。

  承诺内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群众评价好。

  19.议事决策: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点的议事规则健全。村务情况 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

  20.联系群众: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和包组联户等制度,村干部每年对所 有农户至少走访 1 遍。

  五、基本保障 21.村级组织活动经费:每个村党组织每年工作经费 3 万元以上,服务群众 专项经费 5 万元以上。

  22.村干部报酬: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村干部基本报酬在不低于省定最 低补助标准基础上,可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和工作需 要适当增加调整,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绩效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 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确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认定准确、动态管理、及 时发放。

  23.正常增长机制:村级组织活动经费,各地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 状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保障,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2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有稳定来源,年收益不低于 2 万元。

  街道社区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基本队伍 1.班子职数: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5 人,设书记 1 人,**数 不足 7 人的,可只设书记 1 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人,设书记 1 人, 副书记 1 人。对常住人口在 5000 人以上的社区,增配 1 名专职副书记。提倡社 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吸纳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兼任社区党组织委

   员会成员。

  2.班子任期:社区党支部(总支、联合党支部)任期为 3 年,期满按时换

  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3.骨干队伍:软弱涣散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居民组长队伍健全,

  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提倡党小组长兼任居民组长;建立社区干部后备库,每个社 区至少确定 2 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

  4.**发展:发展**有计划,发展**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 3:1。

  5.**教育: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每年 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 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突出抓好远程教育站点 集中教育培训,各站点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 12 次。

  6.**管理:**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每年对**组织关系进行 1 次集中 排查,动态更新**台账、流动**台账、困难**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每名**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及时核定**交纳党费具体数额,**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 1 次收缴 情况。

  二、基本活动 7.“三会一课”: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 召开 1 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至 2 次,每季度上 1 次党课。

  8.民主评议**:支部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 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

  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 召开。

  10.“**活动日”:坚持“**活动日”制度,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组织**开展 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1.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 互谈心,**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制定谈心日志表,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所属**至少 进行 2 次谈心谈话。

   12.“双报到”志愿服务:全面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到社区报到开展志 愿服务,社区党支部统筹建立**义工服务站或志愿者工作站,灵活设置政策法规 宣传员、道德宣讲员、党建指导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文体活动组织员、养老助 残勤务员、新市民培训辅导员等服务岗位。要如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在社 区公示栏或社区网站进行公开展示,并定期向机关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

  三、基本阵地 13.建设布局:社区“两委”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按照“六 站一平台”建设要求,社区“两委”活动场所要规范设置便民服务站、养老服务 站、青少年活动站、新市民培训站、爱心援助站、志愿者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 站),探索社区数字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

  14.标识制度:统一社区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场所对外统一悬挂党组织委 员会、居民委员会标牌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无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 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15.基础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居 务、财务公开栏及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 及时。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合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 等具体明确。**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 点配备 1 名专兼职管理员,设施设备齐全;有**群众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 络互动平台。

  16.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四、基本制度 17.统筹协调机制:社区大党委建设有序推进,实现双向互动、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18.民主管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和监督制度完善;借鉴“四议两公开” 做法,规范社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居民参与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渠道通畅, 有序有效。

  19.激励评价机制:对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采取“一社区一策”,整顿到 位;每年开展 1 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20.联系群众机制:入户走访、服务群众制度健全;民意直达渠道便捷畅通;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做到对群众来访随访随接;每名街道社区干部至少联系 1 户困难群众。

  五、基本保障 21.党组织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党组织每年工作经费 3 万元以上,纳入地方 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22.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城市社区每年专项经费不少于 10 万元,农村社区不少于 5 万元,建立正常增长 机制,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23.社区干部报酬: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不低于上年 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 生育、工伤保险。

  

篇四: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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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落实管党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的各项工 作部署,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年 度至少 2 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单位负责人向区委作党建工 作述职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2、严格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组织 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 和人事变化,做好改选、设置及人员调整等工作。

  3、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党 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组每年度至少 2 次检查基层党组织党 建工作。

  4、建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 年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党建工 作考评,相关考核结果报区直机关工委。

  5、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党组 成员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谈心谈话。

  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 少开展 1 次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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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围绕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研究制订党组年度 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检查督促所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 在线学习和党校在职培训。

  7、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要结合各自分工和实际,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科室或驻点村) 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

  8、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的要求完善议事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谈心谈话、民主生活 会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9、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的学习传达 任务,及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二、落实党员干部责任

  1、加强党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政工人事干部, 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2、建立完整详细的党员名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 理、监督和服务,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条件的 单位,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台账,落实培养教育措 施。及时申报并落实好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中国共产 党党员发展细则》要求发展党员。

  3、持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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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 改落实工作,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等机关作风问题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 求。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认真 落实“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按期召开(民主) 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 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 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2、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统筹好工、青、妇组织, 统筹建家,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桌椅、有电教设备、 有学习读物。支持工、青、妇开展积极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 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 工作经费能满足开展各项党建活动正常需要。规范党费收缴 管理,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 选择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4、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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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 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24 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 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 40 学时。

  5、经常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安排一 定的帮扶资金,帮助支持困难党员、老党员。认真做好离退 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

  6、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特色创建活动,创新党建活动载 体,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以此推进 创先争优长效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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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工作规则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 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

  决定。

  2、本级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

  项。

  3、本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

  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

  开展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 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 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

  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 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 准备。

  2、会议通知。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参会范 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 员范围。

  3、会议讨论。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 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主持人 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参会人员的 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 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 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 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总 支、支部)委员。

  2、议事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 紧急事项需及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3、议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总支、支部)委 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 之二以上(总支、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4、参加议事会的参会和列席人员在讨论涉及本 人及其家属的任免、调整、奖励等问题时应回避。

  5、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格 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6、对应议而未议的事项,以及议而未决的事项,

   不予执行。对议事会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 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 可向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下次议事会讨论, 但在组织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组织决 定,不得有任何与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四、违规处理 1、讨论决定事项不按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 表决形成决定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2、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又未及时纠正的, 由上级党组织对会议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对主要负 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强化执行力,对会议决定事项不执行、执行 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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