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4篇

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4篇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 白银市2022年度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部署,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4篇

篇一: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

市 2022 年度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 1 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部署,结合中央及省上关于撂荒地整治工作总体安排,为彻底把全市撂荒地底数摸清、原因查明、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不同会议多次强调,一定要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去年以来,国家、省上先后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耕地保护有关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春耕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等都部署了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上先后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继续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

 终身追责,确保 18 亿亩耕地实至名归。尹弘书记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各地要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省纪委监委也将撂荒地等耕地“非粮化”作为监督事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如此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耕地保护及撂荒地整治工作,可谓措施细之又细、责任实之又实。

 2021 年,我市共摸排撂荒地面积 48.37 万亩,10 月份省上反馈我市“三调”耕地未耕种面积 167.15 万亩,从各县区摸排情况来看,还存在摸排面积与“三调”数据差距较大、个别县区进度缓慢等问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深刻认识农村耕地保护和撂荒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委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扎实有效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有力落实好各项政策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好撂荒地整治硬任务。

 二、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完成重点任务

 围绕“六个一批”(复耕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还林还草一批)的思路,坚持“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探索整治有效途径,坚决防止耕地撂荒。

 (一)摸清摸准撂荒面积。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去年撂荒地专项整治摸排面积的基础上,对照“三调”耕地未耕数据,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结合“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对撂荒地位置、数量、面积、撂荒原因、土地权属等情况一户一户核查,一块一块核实,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块。核查中要准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要建立“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核实和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对核实排查面积数据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及时协调解决核实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分类指导撂荒利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耕地撂荒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

 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通过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的撂荒地,首先要通过政策支持等途径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加大机耕道、渠道等维修建设的资金投入,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对于集中在山区和半山区、涉及农户较多、地块面积较小、分布较散的撂荒地,达到纳入高标准农田实施范畴的要优先纳入;对于地力相对较差的耕地,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恢复耕作。(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

 撂荒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统一整治。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要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对连续撂荒 2 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及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五)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产业改革,构建农机、代种、管理、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有效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作物产量,释放农村劳动力,最大限度激发农民复耕复垦积极性。(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地撂荒实际,科学谋划一批撂荒地治理项目,主动汇报衔接,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要统筹利用农田治理项目资金,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对于面积小、较分散的地块,设立开通小型项目申报入口,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提

 供资金扶持。要持续加强协调对接,积极申报国家、省上统筹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扶持政策。(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闭环工作原则,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一)

 要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的撂荒地谁负责、谁认领、谁整治”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坚决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全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在巩固去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撂荒地复耕复种的“黄金期”,充分发挥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作用,对摸排出的撂荒地,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要宣传引导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通过发布信息、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张贴到村到社、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

 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撂荒地流转奖补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强农民爱惜土地、主动摒弃撂荒、拒绝撂荒的法治意识和思想认识。同时,大力宣传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鼓励不愿意种地的农民积极流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全面营造全民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要调度督导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级督导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县区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抽查。今年 5 月底,各县区要将《2022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附件 1)、《2022 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附件 2)审核盖章后于每周一上报市撂荒办。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督导组督查情况和调度情况对各县区整治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县区及乡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长效监督到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动态情况,对于耕地撂荒现象,一经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治,短期不能整治的要制定长期治理方案,定好阶段性目标任务

 确保按期完成。要建立监管考核制度,将撂荒地整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到全年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市上考核县区,县区考核乡镇,建立由上而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

 联系人:苏东坡

  联系电话:8314532

 18706985130 附件:1.白银市 2022 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2.白银市 2022 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白银市 2022 年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单位:亩 序号 县 区 撂荒地面积 整治途径 种植作物 整治完成率(%)

 合计 纳入高标准农田建造 土地流转 购买社会化服务 亲友代种 自种 村集体收回 其他 合计 小麦 玉米 马铃薯 杂粮 油料 蔬菜 其他 1

 2

 3

 4

 5

 合计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白银市 2022 年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单位:亩、户 县区 总体情况 撂荒时间 撂荒地类型 撂荒原因 是否完成核实排查 耕地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 粮食播种面积 撂荒耕地面积 撂荒耕地涉及承包农户数 一年以内季节性撂荒 撂荒一年以上二年以内 撂荒二年以上 确权承包地 永久基本农田 粮食生产功能区 其他地区 外出打工或家中无劳力 耕作条件差 缺水 工商大户流转后 其他原因

 合计

  其他原因撂荒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联系电话:

篇二: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

22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2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化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看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看法》,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探讨,确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行中心、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平安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治理主力军作用,激励耕地经营权人主动参加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削减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动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平安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动撂荒地治理工作。xxxx 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xxxx 年 x 月底前,基本完成 xx 个乡镇 xxx 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爱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爱护制度,强化耕地爱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爱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爱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仔细履职,主动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运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缘由,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复原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方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主动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敬重群众意愿,爱

 护村集体权益,主动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xxxx 年 xx 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扬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扬中心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爱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xxxx 年 xx 月底前)。x、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实行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供应精确基础数据。x、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根据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化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状况,为复耕工作顺当开展奠定坚实基础。x、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

 权未确认但始终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xxxx 年 x 月底前)。依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怜悯况进行分类治理。x、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究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激励有劳动实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实行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x、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农夫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实行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x、集体经营。激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支配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x、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托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接着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

 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托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全部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xxxx 年 x 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状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觉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xxxx 年 x 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特地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赐予嘉奖;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肃穆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状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状况纳入粮食平安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实行有力措施,刚好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开农夫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夫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夫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夫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赐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爱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行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复原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

 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激励农户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究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方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担当。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供应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篇三: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

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严防死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资源资源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通发〔20xx〕12 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

 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计划 20xx 年 3 月底,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包抓督导工作组,各乡镇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排查,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同时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村为单位将调查汇总情况于 4 月 15 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xx 年 4—5 月,各乡镇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各乡镇 4—5 月每周星期五18:00 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xx 年 5—6 月,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包乡督导组,结

 合省市反馈卫星图斑、各乡镇上报调查摸底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各乡镇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20xx 年 9 月底,各乡镇结合秋冬种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0xx 年 11 月底,各乡镇梳理总结全年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排查。各乡镇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并建立信息台账,保证省、市、县三级信息台账相互印证、数据统一。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

 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要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整治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发现一块、整改一块、销号一块。

 (二)

 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

 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 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 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特色产业奖补政策,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 2 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乡镇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玉米、小麦等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做好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工作,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六)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

 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台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 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 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各乡镇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 2 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确定1 名分管领导和 1 名专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作为乡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二)

 强化约束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要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社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包抓领导及相关当事人责任。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与乡村治理相结合,探索推广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评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遏制耕地撂荒。

 (三)强化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县乡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

 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比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 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县电视台定期推送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跟踪问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配合,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挂钩。各乡镇要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推动乡镇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相关部门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篇四: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

镇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撂荒土地的利用效率,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中央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 XX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 《中共 XX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撂荒”及“非农化”“非粮化”等情况核实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问题,稳定农村生产经营。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新增耕地撂荒。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有序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使全镇弃耕撂荒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2.到 2020 年底,全面完成存量撂荒耕地 XXX 亩治理工作。

 三、工作责任

 村社集体组织:作为耕地所有人,是实施撂荒耕地治理、

 监督主体。一是对耕地承包人的承包经营行为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在不违背耕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剥离或中止经营权等形式,开展撂荒耕地治理。

 耕地承包人:是撂荒耕地治理的主体,履行对承包耕地的经营保护责任,对其承包经营耕地造成撂荒、损毁时,承担恢复耕种和损毁修复责任。

 四、奖励支持

 县级政策支持:

 1.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

 2.支持村社按法定程序合理流转不履行撂荒耕地治理义务的耕地承包人对该地块的经营权。

 3.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规模化经营,参与撂荒耕地治理。

 4.对通过治理撂荒耕地,规模化经营种植粮食的,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为村社和撂荒耕地参与提供司法支持,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保护治理人合法权益。

 6.停发耕地撂荒一年及以上承包人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县级奖励支持:

 1.对县内撂荒耕地实际复耕复种粮油主体展开补贴。补贴

 标准:1-5(不含)亩补贴 100 元/亩;5-30(不含)亩补贴 150元/亩;30 亩及以上补贴 200 元/亩。

 2.聘请专业服务组织,进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整合涉农资金,采购种子、肥料等农业物资,优先对复耕复种的主体发放。

 五、治理方式

 结合 XX 镇实际,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治理主体,组织和发动本村撂荒耕地治理和“非粮化”“非农化”治理,整合涉农资金,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物资,全面完成存量治理任务。

 1.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人员、资金、种子、农药、肥料、机械、机具统一治理,主要是对成片撂荒,二台土以上撂荒。

 2.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调、组织、发动,亲朋邻里代耕代种治理,主要是对零星撂荒,甩尖掉角撂荒。

 为加强对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成员:(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自然资源办工作人员)

 驻村干部及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一是召开镇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二是村委会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方设法将政策宣传到位,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群众对撂荒土地复耕的支持力度。

 (二)调查摸底阶段(3 月 16 日至 4 月 15 日)。各村委会要深入各村民小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于 4 月 18 日前将撂荒摸底情况形成汇报材料和整治工作方案上报镇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清理阶段(4 月 18 日至 10 月 30 日)。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下发

 复耕通知书并限期复耕;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要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户,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发包;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及长期撂荒的耕地,要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民小组签定协议,委托管理或进行流转;对损毁耕地的农户,责令其限期恢复原貌。

 (四)检查验收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在开展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中,各村委会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撂荒土地复耕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对撂荒土地复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村委会给予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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