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6篇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6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发表时间:2013-7-910:46:14 关于加强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6篇,供大家参考。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6篇

篇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发表时间:2013-7-9 10:46:14

 关于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关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耕地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古往今来在广大劳动者辛勤耕耘下,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生活必需品和工业原料。然而,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向农业和农村环境中排放了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致使土壤环境不堪重负,部分地块远远超过承载空间和自净能力。其中重金属对耕地土壤污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间内最突出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农作物生长、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安全。因此,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对保护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我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影响,我们组织调研组对市内部分乡村、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污染较严重地区进行了为期 4 个多月的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土壤安全普查,采用综合防控技术等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我市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提供参考建议。

 一、我市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

 (一)耕地土壤。从市农环站 2008-2011 年抽检的全市土壤重金属数据来看,全市三县、(市)六区所抽检的地区几乎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镉污染最为严重,砷、汞、铜、锌、镍、铅在不同的地域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二)农产品。我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给农产品质量带来了较严重影响。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每年都对市郊主要蔬菜基地进行取样调查分析,近三年抽检批次结果表明:蔬菜产品中铅和镉超标较严重。此外,粮食主产区耕地和其它农产品基地污染情况也不容乐观,近年市农业局对市内粮食主产区耕

  数人挑动,游行、冲击镇政府。这一事件后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协调指导下才得以平息。

 三、耕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原因分析

  (一)工矿企业严重污染。我市有色、冶金、化工企业众多,工矿企业“三废”污染严重,并且已由城市污染转向农村。由于部分企业生产管理不规范,防污治理不力,非法排污屡禁不止,导致一些工矿企业附近的土壤污染情况非常严峻(如图一)。调查发现:所有高污染指数点位都分布在工矿区周边,并且超标率很高。。

 图一:“三废”排放不合格的工矿企业污染土地面积和污染的耕地面积(亩)

  字母代表有关流域或厂矿企业周边.

 (二)畜禽粪便污染。我市为禽畜养殖大市,本市年出栏牲猪达 845-860 万头,产生粪便52-62 万吨,尿液 115-139 万吨。现代畜牧业中饲料添加剂应用广泛。饲料添加剂中所含重金属绝大部分随畜禽粪便排出,对农村环境和农产品造成严重污染。牲猪集中养殖区的山村几乎家家养猪,污水泛滥,致使饮用水变味,灌溉水变黑。某些地方镉超标面积达 61.25%,重污染范围达 6.87%,该区域已不能种植水稻及相关食用农产品。

 (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施用。2009 年全市化肥使用总量为 14.89 万吨,农药施用总量

 10137 吨。虽然现在使用的化肥重金属含量基本达标,但由于化肥用量过高,经多年累积,导致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也一直在不断增加。加之,以前我市使用的农药都是砷、铅、汞、镉含量过高的。这两大因素也是我市某些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的重要原因。

 (四)土壤重金属含量背景值高。**是有色金属之乡,土中以镉为主的重金属含量本来就一直很高。加之我省有许多矿业以前一直采取原始粗放的开采方式,不断违规、超标排放镉、铅、汞等重金属,使湘江流域下游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背景值更高。**市正位于湘江下游的洞庭湖冲积平原地带,经长年雨水冲刷、逐年沉积,土壤中重金属元素背景值不可避免会偏高。特别是锌、镉和铅的背景值明显偏高。**区某部分乡镇大部分区域,在没有任何污染源的情况下,农田重金属镉也中度超标,有关专家初步分析是因为沩水河、八曲河经若干年积累使土壤镉超标。

 (五)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不当。调查得知,**市及县(市)区郊区和乡镇周边,所抽检样品大部分重金属超标。

 四、我市治理重金属污染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待重金属污染存在错误认识。一是思想上麻痹,认为多年常规生产,习惯生活,没有什么急性中毒,无大碍。并且有的根本没有意识到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和治理的重要性,有的甚至是屡禁不止,长期排污。二是心理上恐慌,说起重金属则人心惶惶、怀疑一切,人为恐惧,特别是某些基层领导不敢提及,更不愿应对。三是行动畏难。重金属污染涉及面广、人多、投入巨大,难以实施。其实仔细分析,实为认识不足,应面对现实,正确对待。首先是我市重金属污染完全有可能成功治理,污染指数最高的七宝山、**等地与株洲市某些冶金、化工区周边的指数相比,仍然要低很多。其次是重金属治理虽难度大,但只要科学决策,分类处理,持久治理,完全可以修复。如 40 年前日本的枇杷湖受重金属严重污染,经几十年努力,如今的枇杷湖成了人们向往的良好生态功能区。**地处省会和两型建设示范区,更不能回避矛盾。只有有效控制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美丽**、两型**才能真正实现。

 (二)重金属污染家底不清,困扰治理。我市针对耕地重金属现状的调查分析较少,缺乏全面具体的数据,可以说是“家底不清”,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土壤重金属状况的整体判断和权威评估。另一方面,重金属监测的力度也远远不够,市级和各个区县(市)的监测职能单位由于缺乏监测经费无法对农作物土壤采取全面的、系统的检测。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土壤重金属监测长效机制,不能为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治理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科学的参考依据。

 (三)经费严重不足,治理难度大。重金属污染土壤具有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的特点,目前采用的化学生物降解和工程治理等措施需要投入巨额经费。而当前我市对重金属污染治理投入严重不足,所以治理效果并不理想。重金属污染治理是一项公益事业,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急需在政府主导下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带动、社会投资踊跃参加、全民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四)管理体制不顺,协调难度大。目前,我市土壤治理工作牵涉到国土、财政、发改、环保、农业、畜牧、卫生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市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都存在着职能上不清晰、利益上有冲突等现象。关系复杂,协调困难,很难制定、实施系统、配套、持久的治理方案。

 五、我市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控制重金属危害,应予高度重视,树立信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防控、认真治理。以控制新的污染源和减少土壤残留量为主要手段,实施源头阻控,中途拦截,末端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建议采取如下有效措施:

 (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兼任组长,由财政、国土、发改、环保、农业、畜牧、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指导、管理和配套服务,把耕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源污染防治作为“十二五”农村环境整治、构建“两型”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将污染源控制、污染监控,污染土壤治理,加大关键技术研究经费投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严格执法,控制污染源。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执法监督,对工矿企业、规模养殖、城镇建设、农业投入品实施严格监管,防止再度污染生态环境,杜绝新的污染源。

 3、规范经费投入,确保措施落实。加大投入力度,解决资金难题。一是各级财政要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加而增加,设立治理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使用。二是.

篇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辖区内土壤污染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一是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急剧加快,二是农业耕地土壤污染也急速增长。我县辖区内工业企业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锦世化工和富源化工两个无机盐制造企业,铬渣等重金属污染对场地造成的污染严重;农业耕地土壤污染涉及到全县农业用地,主要是化学肥料、农药的过度使用。长期过量而单纯施用化学肥料,会使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土壤酸化、胶体分散,土壤结构破坏,造成土地板结,并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成本和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0 年,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十二五”县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防控重点及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总体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提出强制性技术升级和从严的污染防治要求;对不符合城(镇)规划的涉重金属企业,要逐步关闭和搬迁。期间完成原铬盐厂的入园搬迁,同时对历史遗留铬渣处置问题进行了全面解决,2010 年至 2012 年共完成 30 余万吨铬渣解毒任务。完成锦世化工铬渣厂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建成铬渣无害化处置生产工艺,冶炼铬铁合金,实现全面解毒工作。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入口关,控制新的重金属污染隐患的产生。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在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重点防控企业逐步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加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除已关停的企业外,我县今年实施的有 6 家企业。目前,企业正在做相关评估报告。

 (四)、强化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一是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达标排放整治,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整治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已经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企业,确保现有重金属

 排放企业的达标排放。二是妥善处置重金属类危险废物。对各类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对象实施无害化处置或实现达标排放,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规范运作,将重金属排放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行为。三是着力解决民乐县历史遗留铬渣污染土壤问题。2016 年,我县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环保专项资金 1.3 亿元,全面修复原民乐县铬盐厂旧厂区及破山嘴铬渣堆场污染土壤约 89 万吨,目前县政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细化实施方案,择期开展修复工程。

 (五)、强化环境监管,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严格规范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及时报告原料和产量的变化情况,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针对该类企业,实行专人专管,一季一监测,一月一申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要求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对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每月监察一次,并要求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2016 年,我县共对涉重金属行业进行了162 人次的清理和检查,共对 2 家涉及铬盐生产行业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一家予以处罚。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竣

 工监测工作中,除了生态类建设项目需要长期跟踪土壤污染以外,其他建设项目还没有较为详细的土壤环境管理规范及环境保护要求。近两年颁布的农药、制药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始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土壤本底调查的要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环评,土壤本底调查仍然较为主观。特别是早期立项的钢铁厂、水泥厂未开展详细的本底调查,随着矿物质长期燃烧,周边环境已被证实存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富集现象。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发现,超标主要重金属在各类用地中均有分布,但其污染原因是属于本底水平高,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往往缺少土地的背景值和土地使用历史状况说明。

  (二)、土壤环境管理不规范。一是城市场地土壤污染管理办法有待完善。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大量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工业场地用途发生变化,场地被大批量转为商业、住宅用地。除了北京、南京、沈阳、重庆等部分地区制定了场地利用变化土壤监管办法,大部分地区仍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场地调查,未明确要求开展土地性质变更环境质量评价,未能促进土壤环境质量与土地资产价值挂钩,尚未形成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的规范化。

 (三)、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避免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预防土壤污染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应有的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壤污染的责任者、污染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问题,没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认定、赔偿程序。从近期土壤污染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全省典型土壤污染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有些污染企业的责任主体属于“国有”,污染对象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土壤污染责任则无法追溯到具体的污染者或责任人。

 (四)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艰巨。较早起步于乡镇的企业,作为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轨迹,代表中国改革以后工业化推进城镇化、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民间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的一种区域典型。虽然经过改革、改组、改制和改造,淘汰了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小冶炼、小电镀、土焦等高污染的行业,但这些乡镇企业遗留土壤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部分企业遗留污染场地责任主体灭失或难以查找。偿还历史形成的土壤污染治理欠帐任务相当艰巨。

 四、下阶段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关停企业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组织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

 污染问题。2、4 月底前完成省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年底前,初步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制度。4、完成原铬盐厂场地及破山嘴堆存场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申报和环评开展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场地修复工作。

  总之,我县土壤污染正处在偿还历史旧账难、防治新污染压力大的关键阶段,全面解决土壤环境问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十三五”期间是治理土壤污染的关键时期,任务尤其艰巨。

篇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8]41 号)、《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1953 号)以及《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 府发〔2016〕X 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文件查阅、实地调研、座谈会、专家咨询论证、公众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开展 XX 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归纳总结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时间期限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本次评估综合 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2017-2019 年度 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指标与任务,确定 XX 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 7 项、二级指标 19 项、三级指标 37 项。结合相关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估,结果表明 XX 县土壤污染治理

 与修复成效较好,符合 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 2017-2019 年度 XX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指标与任务的要求。

 (二)工作成效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XX 县每年都能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3%以上,同时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农产品超标事件。

 XX 县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环境调查,XX 县 XX 废弃金矿污染地块已完成了风险评估,正在开展风险管控。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

 (2)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建设情况 XX 县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等方案与计划,建立了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系统、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和通报制度,签署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XX 县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有针对性地将重金

 属减排目标分解到了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了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和全口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核算了重金属排放总量,建立了“一企一档”档案资料。同时实施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总量替代,采取淘汰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实施减排工程项目,严格控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重点污染物排放,超额完成了重金属减排任务。

 XX 县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调查,完成了 XX 县 XX 废弃金矿地块涉镉污染源整治及销号工作。

 XX 县制定了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并完成了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环境整治工作。

 XX 县大力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持续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和养殖粪便有机肥转化试点,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XX 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纳入了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在微信公众号上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宣传。同时组织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利用“6.5”环境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普法宣传。开通了“环保举报”微信平台、邮箱、热

 线电话等多种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对乱排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长效机制。

 (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XX 县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已全部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未出现违规再开发利用情况。

 XX 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均开展了土壤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编制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对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的新建企业,要求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需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XX 县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印发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有序推进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5)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情况 XX 县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土壤生态环境科

 (股)室,负责土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1)XX 县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协调机制的落实执行力度不够,有待加强。

 (2)XX 县落实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公报的发布有待强化。

 (3)XX 县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与程序和报告编制不符合《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指南》的要求。

 (4)XX 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股)室人员配置不足。

 (5)XX 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土壤监测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缺失和不足问题。

 (6)XX 县未建设县级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7)XX 县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料编制、存档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资料未编制、部分资料未存档等问题导致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而影响评估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各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建设与运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

 (2)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料编制、存档管理要求,

 提高相关管理水平。

 (3)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增强土壤监测能力,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4)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水平。

 (5)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企业共同参与,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于可以划分责任归属的使用者、产生者、运输者等,按“污染者付费”原则,坚持污染企业承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经济责任,引导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6)评估结果供 XX 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用于推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制度、机制等;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篇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不评估巟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巟作的统一部署,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包括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不主体巟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巟、同时投产使用落实。

  在市环保局指导下确定疑似污染地块一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XX 区五菱巟业公司塑料厂,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我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巟作。

  二、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原则》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筛选,目前暂未发现监管范围内有符合筛选原则的企业。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污泥和涂装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磷化渣等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严格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与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 年未发现擅自处置危险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管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柳州市百川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太阳巟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存在台账记录丌规范、危废存放点标志牌放置丌规范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巟作水平,确

 保环境安全。

  三、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未发布,辖区对污染耕

  地的确认巟作缺乏依据。建议尽快发布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以便于开展污染耕地管理巟作。

  (二)城区属地范围内地块的规划、开发职能均在

  市政府层面,城区职能部门获得的规划开发信息较为滞后,无法实现疑似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管机制。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安全。

  四、评估结论

  2020 年 XX 区按照《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巟作,极配合市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巟作,推进“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填报。相关巟作完成率达 100%。

篇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xx 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引起土壤理化、生物等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20xx 年 1 月 1 日《土壤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管理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确保了“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1.建立健全治土工作体系。20xx 年 11 月,成立了 xx 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xx 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责任分工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要求,理清了主要工作内容和部门间工作职责。同时,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动执法、专项整治、评估考核等长效机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近三年积极争取到上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 余万元,市级财政配套保障资金 196 万元。常态化开展宣贯,强化各方责任,逐渐形成土壤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全面摸清农用地污染底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期两年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于 20xx 年底结束。结果表明,全市 33.84 万亩耕地中,优先保护类耕地 28.46 万亩、占 84.1%,以无污染或轻微污染为主、土壤质量安全,多数为永久基本农田,须严格保护;安全利

 用类耕地 5.31 万亩、占 15.7%,存在一定土壤污染、但风险可控,需采取农艺调控或阻隔污染迁移等措施实施修复;严格管控类耕地为700 亩、占 0.2%,污染风险较高,需调整种植结构或用地功能。为此,形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一图、一表、两报告”,对耕地实行分类管控和修复,并建立了 6 个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12 个常规监测点,对耕地质量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及时监控预警。目前累计完成上级交办的 21 个农用地疑似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完成率 100%。今年,成功争取到了土壤污染“源解析”省级试点,下步通过源解析查明污染来源、途径,指导科学防控和修复。

 3.持续开展建设用地污染排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涉污企业关停搬迁后的腾退地块,主要集中在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铅酸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 9 大行业,xx 仅有前 6 大行业。为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目前我省正在实施上述行业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市纳入调查范围的企业地块共计 130 个,经筛选确定了 27个风险地块,目前已完成采样检测,年底出结果。为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一方面,建立了重点企业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库,将从事过 9 大行业项目的地块全部动态纳入,目前已有 82 个地块入库,其中 21 个将开发利用地块已完成调查评估,均未发现受污染地块,移出清单库;另一方面,根据新《土壤法》要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规等部门联合对全市 20xx 年来 142 个用途变更地块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未发现受污染地块。

 4.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管治”。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应用,20xx 年来推广测土配方 55 万亩次,覆盖率 95.5%;推广商品有机肥 7.5 万吨,化肥减量 3142 吨;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 20 个共 3.1 万亩,化学农药减量 14.5 吨。建成 4 个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临时归集仓库、38 个回收点,20xx 年以来共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 63.7 吨,全部由第三方专业公司 100%安全处置。推进养殖场规模化、生态化建设,全市 14 家养殖场全部通过省级美丽牧场验收,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二是推进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和整治。严把审批源头关,对 9 大行业企业实施限批,做到企业总数控制只减不增。全市电镀、印染等 6 大行业企业全部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库,实施严管;推行产废单位危废管理计划和网上在线申报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累计削减五类重金属排放量 530.7 千克,削减率 22.4%,提前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开展涉镉行业排查,20xx 年以来共对 16 个调查点及其周边 570 个村庄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异常污染源情况。三是强化土壤污染执法监管,20xx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土壤和固体废物环境行政案件175件,处罚款金额 213.6 万元。

 二、主要存在问题和短板 土壤污染防治相比水、大气是生态环保的全新领域,尽管通过这两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配套法规标准不完善、历史欠账多,总体来说还处于试点探索、建章立制的阶段,面临形势较为严峻,对照上级目标要求和

 群众期盼,还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

 1.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法律责任落实有差距。对政府部门而言,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看不见、摸不着,一些职能部门对治土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其法定职责认识也较为模糊, 少数部门内部科室间职责不清,具体工作中时有推诿、扯皮,履责不够到位。对企业而言,部分企业负责人学法不主动,对法律制度具体内容了解不够,理解认识不深,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土壤污染防治能动性较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现有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监管力量亟须加强。机构改革和新《土壤法》实施后,治土工作内容大幅增加,同时将国土部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部门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进行整合,统一划给了生态环境部门,但未划转相应编制。目前我市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仅有 3 名编制,在承担全市工业固废、危废监管的同时,还要承担大量的治土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在日常监管上有时会有心无力,存在对土壤污染监管能力欠缺、违法问题发现不及时和查处力度不够等问题。

 3.部分工作还在试点探索,执行落实还不够到位。从日常工作来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压力大,化肥农药减量管理不够精细化,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不完善,回收困难,收集率低;复垦地块场地调查不够规范、进度缓慢。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有待加强,少数镇街对用途变更地块未及时开展场地调查评估,直接挂牌出让,留

 有风险隐患;土壤违法发现和认定较为困难,执法监测取证时间长、费用高,影响办案效率。部门间信息不对称,部分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技术性强,目前无准入规定,整个市场处于“零门槛”状态,从业单位能力参差不齐,个别调查、修复项目质量不高,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下步工作计划 1.深化认识,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抓好抓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二是进一步明晰土壤污染防治各方职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各街镇落实好属地责任,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三是丰富土壤有关法律政策宣贯形式和手段,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大土壤环境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强化保障,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力度,配足配强治土监管人员;强化统筹协调,适时推动“市土壤办”实体化运作。二是加大治土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好上级专项资金使用,保障技术支撑、项目治理等工作经费。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推动部门、镇街抓好治土工作。

 3.抓实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密土壤监测点位,科学预警。二是加强农业生产监管,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废弃农膜回收率;完善农用地分类清单,定期对各类

 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质量不降;推进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三是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各环节监管。强化涉重金属行业和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行业源头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加强重点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四是加强联合执法监管,打通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形成联动监管机制;从严打击土壤污染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重点企业在停产搬迁、征收前依法开展污染风险场地调查。

篇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1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开局之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利用 6.5 环境日,进一步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

 2、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 号)等有关规定,我县 11 家单位列为 2021 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

 3、严格执法监管。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

 是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

 4、加强风险排查,严防土壤污染。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对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 57 家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填报了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信息调查表。二是对我县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填报整治清单,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三是经排查,安徽家园铝业有限公司老厂地块已列入疑似污染地块,现已签订场调协议。

 二、取得的成效 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

 2、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3、继续开展风险隐患,督促家园铝业开展场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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