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调研论文6篇

法制宣传调研论文6篇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调查报告——以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的法治观念为分析背景 公共政策分析第三小组: 组长: 程晓东组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调研论文6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宣传调研论文6篇

篇一: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学生法治观念的调查报告 ——以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的法治观念为分析背景

  公共政策分析第三小组:

 组长:

 程晓东 组员:

 吕思彤沙华睿史立栋夏晨 赵媛韩杉杉曹亚丽

 时间:

 2014 年 11 月 - 12 月

 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调查报告 ——以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的法治观念为分析背景 摘要:

 本文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 选用自填问卷——个别发送法的方式, 以安徽工业大学的学生为样本, 对我国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调查研究。

 研究者对调查结果进行定量的描述和分析, 初步了解我国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程度的高低,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 就如何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 引言 2014 年 10 月 23 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在北京闭幕。本次会议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 新部署。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 17 年之后, 党的中央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无疑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了一幅新的蓝图, 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本次会议中提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形成守法光荣、 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自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树立, 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是推动依法治国的关键。

 为了更好地开展法治教育, 需要对我国国民法治观念的强弱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是我国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 他们法治意识的强弱, 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了解当代中国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 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治意识的大学生群体,对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 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认知水平处于一个怎样的水平? 本研究希望回答这一问题。

 本文采用的方式是调查问卷, 通过在安徽工业大学各年级、 各学院男女学生中随机发放问卷, 统计分析问卷中的问答并加以研究分析, 从研究结论中得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强与弱,以及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

  二、 调查方法介绍 本研究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 通过发送问卷的方式对安徽工业大学全体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强弱进行调查研究。

 本次调查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6 日, 本次调查的样本是从安徽工业大学东校区全体在校生中随机抽取的。

 调查前由小组各成员搜集资料, 拟写调查问题, 组长将问题汇总并制作纸质调查问卷, 问卷内容为 20 道封闭式问题。

 调查进行期间各成员向 100 名安徽工业大学东校区的在校生随机分发问卷。

 本次调查以无记名填写问卷的方式, 对调查对

 象从性别、 年级、 专业等方面作了相关的比例要求,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基本能反应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问卷主要调查了被调查者是否具有法律意识, 自己对于自身法律意识的评价和对生活中部分法律常识的认知等。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 100 份, 因为种种原因, 只回收问卷 95 份, 回收率为 95% , 在回收的 95 分问卷中, 有效问卷为 92 份,有效率为 96. 8%。

 在问卷调查后期, 研究者参考问卷数据撰写并生成调查报告。

 由于本次研究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安徽工业大学的全体在校生, 因此, 只能反应出本校学生的法治观念的强弱问题。且因为本次调查的研究者能力有限和研究时间相对短暂导致的研究样本较少的问题, 研究数据不能非常准确的反应出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的强弱, 本次研究的研究数据亦不能代表我国高校在校大学生法治观念水平的整体状况。

 但是,这一结果仍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的高低情况, 同时, 对于如何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 大学生法治意识调查问卷结果与分析 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认知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在对问卷数据的分析中, 我们发现:

 1.

 当被问到“你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情吗” 时, 52%的人承认存在,33%的人不确定遇到的事算不算合法权益被侵犯。

 这表明大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范其被侵犯的必要性, 我们应当加强对国民法治观念的宣传教育, 提高国民的综合素养。

 2.

 当被问到“你知道全国法治宣传日” 时, 只有 24%的人知道正确日期, 当被问到“对论文抄袭, 考试作弊的态度” 时, 只有 30%的人认为这是错误行为, 必须揭发。

 这表明法治的宣传在各大高校很不到位, 很多高校并没有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活动, 致使大学生法律常识缺乏。

 在问题“法律援助机构在你眼里是” 被问及时, 约 65%的人认识到法律援助机构是可以给我们提供法律方面的有效帮助的组织, 这说明很多大学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的。

 3.

 当被问到“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时, 24%的人认为其非常重要, 45%的人认为其比较重要, 只有 31%的人认为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重要或者完全没有用。这表明多数人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愿意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当被问到“你觉得法治教育应该作为一门课程吗” 时, 4%的人认为很有必要, 他们认为法律可以时刻保障保障他们的利益, 49%的人认为其有必要, 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而剩余近 50%的人则认为把法治教育开设一门课程与我无关或者用不着。

 从这两道问题的分析中, 研究者发现, 虽然有 70%的人认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但是只有 50%的人愿意花费时间在课堂学习法律知识, 20%的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知识缺乏背后隐含的危险性, 因而不愿意花费时间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

 在问题“你认为

 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原因” 时, 40%的人认为是教育不完善的后果, 43%的人认识到其是自身关心不够的结果。

 结合上述问答发现, 虽然多数人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且这些人中的大部分愿意花费时间去学习, 但只有少数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来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大学教育的不足造成的, 高校应该重视并有责任加强相关的法律教育与宣传。

 4.

 当被问到“你认为你身边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如何” 时, 约 42%的人认为身边人的法律意识较淡薄, 受社会风气影响, 麻痹了, 约 37%的认为身边人的意识淡薄, 缺乏正确引导, 只有约 24%的人认为身边人法律意识很强。

 这表明, 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普遍比较薄弱。

 5.

 当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政府对大众的法治宣传力度如何” 时, 约 57%的认为应该通过更广泛的方式来宣传法治知识, 普及大家的法治观念, 36%的人认为法治在城市的宣传力度远远高于农村, 应该加强在农村的宣传力度, 只有少数人认为政府对大众的法治宣传力度已经足够, 少部分人则对认为其与自己无关。

 这表明, 政府目前对大众的法治观念的宣传力度不够, 同时, 政府应在兼顾城市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 加强在农村和一些偏远地区的法治观念的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的法治素养。

 6.

 当被问到“你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主要存在的漏洞是哪些方面” 时, 约 60%的人认为主要方面有缺乏人文关怀, 对于有些方面的犯罪处罚不够严厉以及对公民的保护不足, 剩余约 40%的人认为其存在于以上三点的单一方面中。

 这表明我国现行法律在处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时, 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很多地方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立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完善法律法规, 让其真正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也让违法犯罪人员得到相应的处罚, 让其能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 避免下次再犯。

 在问题“对我国宪法的看法” 中, 约 45%的人认为宪法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这也反应了上述情形。

 7.

 在问卷中的多选题如“你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 时, 虽然有少数人回答其根本不学习, 但多数人还是会从学校的宣传教育, 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上获得法律知识。

 这表明我国在法治的教育和宣传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令人遗憾的是, 只有极少数人会通过自我学习的途径来获取法律知识, 这表明大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强, 这也是大学生法治观念不强的一个原因。

 当被问到“你收看以下哪些法制节目” 时, 多数人都对《今日说法》、《焦点访谈》 等法制节目有一定的了解且在日常生活中有所关注, 这也说明了我国在宣传法治时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8.

 让人欣喜的是, 当被问到“你觉得学校应该如何增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时, 多数人都能正确的认识到诸如法治教育课程、 组织普法讲堂、 组织模拟法庭、 参与学校和社区活动的互相学习、组织观看法治电影等方式在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时的作用。当被问到 “你觉得大学生在法治社会中承担了怎样的一个角色” 时, 有约 60%的人能够清晰的认识到

 自己能承担守法者、 法律的传播者和法治社会前进的推动者, 而只有约 30%的人能够认识到自己是法律的完善者。这表明虽然多数大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在遵纪守法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但只有少数大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在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 对推动法律完善, 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提高大学生在这一方面的认识是依法治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四 、 关于大学生法治观念的讨论

  (一)

 大学生法治意识原因分析 1、 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 第一、 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 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 只是临考应付, 提不起兴趣去学, 都只是在学期末的时候背背相关资料以应付考试, 因此大学生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易产生错误的观点, 淡薄法治观念。

 第二、 在调查的过程中, 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象真的离我们很远, 我们在课堂学到的知识长时间不用, 缺少实践, 很快也就忘记了。

 在我们学校, 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这门课, 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然而, 理论却没有经实践考验. 他们只是学习一些理论知识, 却不懂得如何运用, 只是流于形式。

 2、 教师方面的原因 除了将法律作为专业课来对待的专业, 老师都不会过高的要求专业的学生, 只要能够不影响课堂秩序就可以了, 因此学生也会在私下做自己的事情。

 有些老师对此也是不以为意。另外, 老师每堂课也只是按照自己的大纲进度, 讲述基础知识, 使的课堂气氛乏味, 学生自然提不起精神去学习。

 3、 学校方面的原因 学校方面关于大学生法律知识方面的课程也只是开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 同时一周也只是一大节课而已, 想要很好的教授法律知识对老师来说也是很有挑战的,说明学校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关注不够。

 另外, 高校的法治教育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 学生只知其然, 而不知其所以然, 造成死读书的现象。

 4、 社会方面的原因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 权大于法的观念根深蒂固。

 这种情形下, 大学生对法律的权威难以建立信任, 法律思维欠缺, 遇事宁愿托人情, 找关系而不诉诸法律, 这些思维特点使大学生崇尚关系胜于崇尚法律。

 现实生活中, 行政人员滥用权力, 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种不良的法治环境也在严重打击着大学生的法治信心。

  在社会转型时期,

 各种思想观念相互荡激、 行为模式错综复杂,

 深刻影响着人们各种关系和社会的调控机制,

 各种经济利益、组织形式、生活方式以及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变化,

 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同存,

 主流文化和亚文化并茂,

 各种调控机制相继出现,

 各种非规范性关系不断产生,

 这些现象使在思想上比较纯真的大学生眼花缭乱,

 莫衷一是,

 冲击着原本就不牢固的法治观念。

  (二)

 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对策思考 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必须针对制约大学生法治意识较弱的种种原因, 寻求切合实际,有效可行的解决路径。

 如前所述, 既然高校在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那么我们就应当将高校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阵地, 从改进高校法治教育, 坚持依法治校等多个方面入手, 改革弊端, 完善措施。

 另外, 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加强全社会的配套改革和完善, 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1、 加强高校法治教育,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1)

 正确对待与法律相关的课程 首先, 要从学校到教师对与法律相关的课程真正重视起来, 不仅通过在教学中增加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时数, 以保证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时空条件; 更要从内心将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作为每个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 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高素质的法律教师以适应教学的需要。

 第三, 教学内容上应当将理解法的价值, 法治的精神作为教学的重点,并贯穿于教学的始终。

 第四, 教学方法上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提高教学的实际效果。

 (2)

 合理重构法治教育的课程体系 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贯穿于整个学习期间, 不能断线。

 可在不同的年级安排不同的任务和重点, 如低年级上理论课, 高年级选择适量的实践课等; 发挥各有关专业课程在进行法治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 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治教育。

 学校还应与时俱进, 不断丰富法治教学的内容, 让学生接...

篇二: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兴平市南位镇公民法制意识的调查报告 导言: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

 但一个法治的社会并不仅仅是去制定大量的法律、 法规, 法治实现的过程,

 要以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公民对法律的全方位认识为基础, 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根据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关于公民法制意识的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现目前雨城区公民法制意识的建设状况, 为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市区新面貌而提供参考意见。

 我们小组结合目前雨城区法制意识建设的实际情况, 经过连续几天的走访和调查, 深入调查雨城区常住居民的法律法制意识, 我们初步了解了雨城区的公民法制意识状况。

 这次的调查主要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为主, 通过和他们交谈, 指导填写问卷, 并以宣传单页和一对一讲解的方式, 对一些关乎市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宣传。

 使得市民们能在遇到常见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正文调查对象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主要分年龄段对人们进行法制意识的分析, 从而整体的表现出雅安雨城区的公民法制意识。

 年龄段分为 20 岁以下, 20—30 岁, 30—40岁, 40 岁以上。

 不同的年龄段由于思想意识不同, 社会阅历不同, 接受的文化程度不同, 对于法律意识有不同的认识, 因此分年龄段分析有一定的合理性。下面的表格是对这次调查对象概况的具体说明。

 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人数(人)

  百分比( %)

  性别

 男

 女

 58 57 50. 4 49. 6

 年龄

 20 以下

 20~30

 30~40 40 以上

 21

 29

 27 12

 18. 3 25. 2 23. 5 19. 0

  调查问题分析:

 20 岁以下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对于 20 岁以下的人群我们主要针对 15—20 岁的人群进行调查, 在这一人群当中, 绝大部分属于学生群体, 包括中学生和一部分大学生, 因此总得来说, 法制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较少用个人手段解决问题。

 因为调查地点的缘故, 我们调查对象的人群男女比例为 2:

 5, 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但整体上还是能正确的反应调查结果。

 1、 对于法律基本常识的了解。

 在我们关于对全国法制宣传日的问题中, 有 50%的人能够很正确的了解到是在12 月 4 号, 而有 45%的人是将全国法制宣传日和 3 月 15 日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混淆了 , 只有 5%的人选择其他答案, 对于全国法制宣传日没有一点概念。

 另外这说明了人们对于法律的常识知识了解的相当少。

 2、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在问卷中的 4、 5、 10、 11、 12、 13 题中, 都是涉及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 对于法律的应用, 而调查显示, 在消费维权方面只有只有 5%的人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的是找商家退货。

 但当我们很笼统的问道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 怎么办? 有 70%的人们会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这说明人们懂得法律的用处, 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是认为日常琐事, 不需要用法律就可以解决。

 3、 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度。

 在问卷的 9、 12 题中, 我们问到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程度, 20 岁以下年龄段的有 80%的人对执法机关比较相信, 只有 20% 的人完全相信, 这说明我们的执法机关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没有让人们充分的了解它们。

 并且只有 45%的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 这说明人们的意识里, 法律是用在大事情上的, 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多大的用处。

 4、 公民对于法律的需求 在第 6、 11、 12 题我们了解了公民对于法律的需求, 在这个年龄段的人们有53%的人对人生安全方面的法律需求最多, 而对于日常的生活方面的小事情则不太多注重法律。

 5、 制约公民法制意识的因素。

 公民法制意识低下的原因有很多, 主要有文化程度的低下, 法律维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 社会环境的影响, 政府等相关机构落实不到位, 国家对法律只是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

 而且就我们的调查显示, 在这一年龄段得人们受这些因素影响是差不多的, 也就是这些原因都存在, 因此, 要改变这种面貌, 需要国家和人们做的还很多。

 20—30 岁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根据以上统计的结果, 我们可以得出此年龄段的人们法制意识普遍淡薄,许多常识性法制知识不了解, 没有几人法制观念成熟。

  1 、 对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认识, 此年龄段的 36 人中只有1 / 3 的人才选择了正确的答案, 选择错误的有两种情况。

 一, 4 0 %的公民根本不知道哪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就随便填了一个日期, 全凭想象, 感觉。

 这种情况反映出这部分公民对于国家政令不关心, 对于法制知识不关心。

 二, 26. 7%的公民选择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由此得出, 这部分公民对于全国法制宣传日和 3. 15 消费者权益日混淆。

 认为法制宣传日就是消费者权益日。

 2、 对于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大家有不同意见。

 大部分公民任务应该找商家退货, 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伤害应该有理由找商家退货。

 只有较少的公民认为个人去找商家退货或许会碰到商家不退货的情况, 他们认为应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 这部分公民或许曾经遇见过此类情况, 也或许是有较好的法制意识。

 当然也有很少部分的公民认为消费者协会和商家同流合污不能给他们解决这类事情, 他们认为应该直接去法院申诉, 将这类奸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最

 后一类公民则对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选择了认命和接受, 他们不相信消费者协会, 不相信法律, 找商家退货遭到拒绝, 他们选择了忍让, 这类人认为吃一堑长一智, 大不了以后不再那里买东西了就是!

 这类人法制意识淡薄, 同时对于不法奸商忍气吞声。

 3、 在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此年龄段只有20%的人任务应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其余的人则认为私下解决、 忍气吞声、 私下报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后面这三种情况反映了人们法制意识淡薄, 在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采用私下报复触犯了法律。

 4、 在对于法律能否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时。

 20—30 年龄段的大多数人认为法律还是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但综合上面一些答案我们可以得出这类公民还是相信法律能解决自己的权益受害等问题但是他们不懂的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或者说他们不了解法律, 不知道法律能在哪些情况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法律根本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法律不了解, 没有信心。

 5、 在法律的执行监督方面, 绝大部分人认为报刊、 电视、 广播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只有极少部分的认为群众监督有用。

 这种情况是在现今传媒发达的情况下产生的。

 人们相信电视媒体, 对于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等部门不够信任。

 或者说是有点儿信任。

 6、 当人们发生纠纷时, 大多数人认为是双方和平解决。

 这是中国人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 即使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害也抱着息事宁人的原则双方和平解决。

 30—40 岁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通过调查, 得出 30-40 岁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情况, 30-40 岁年龄段公民, 在社会中都有一定的职业, 从事各种工作, 不同程度地和法律打交道, 相对其他年龄段来说, 他们接触法律问题相对较多, 比如《劳动合同法》 、 《保险法》 等, 所以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认识, 但都太过于局限, 且认识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刻。

 在法律了解方面, 60%~70%的人对全国法制宣传日和 3. 15 宣传日区分不清, 对法制认识模糊, 造成法制意识不强!

 当他们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 为了顾及个人面子问题, 大多数人采取私下解决或忍气吞声, 很少有人寻求法律援助, 例如当买到伪劣商品时, 如涉及金额不大时很多人选择认命, 感觉这点钱算不了 什么, 当金额过大时多数人会找商家退货, 极少数人运用法律手段, 怕

 把事情搞大对自己事业影响不好。

 在日常生活中, 公民对法律也有一定的需求度, 然而对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需求较多, 其次在消费维权方面, 其他方面就相对较少, 说明公民十分重视人身安全, 注重人身安全相关法律的运用。

 在生活中, 公民对法律都有一个整体的评价, 多数人认为法律有一定重要性, 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不高, 对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更是如此, 说明相关法律职能部门在此方面做得有些欠缺, 导致公民不是很相信法律。

 而在众多法律监督机构及部门中, 公民比较看好报刊、 电视、 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反, 群众在法律执行的监督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是很大。

 总体来说, 公民对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 对法律作用认识方面基本到位, 在制约公民法制意识的因素方面有一定的认识, 但是都不够全面不够深入, 公民法制意识有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 定期开展法律类知识讲座以及法律类文艺汇演, 以激发公民对法律学习的兴趣。

 同时, 提高自身的执法力度和效率, 提高信誉度, 增强公民对政府部门的信任程度, 真正做到为人民排忧解难,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 要继续发挥报刊、 电视、 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党委, 政府, 人大, 政协领导机关的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 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到执法公正, 执法高效, 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

 再有就是,对公司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检查相关法律是否落实具体, 最重要的是, 政府等相关机构必须对国家出台的法律政策执行到位。

  40 岁以上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就该段年龄的公民而言, 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经历, 对社会了解相对较深, 遇到的法制问题相对较多。

 调查结果显示, 该段人员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 50%的人会选择忍气吞声, 普遍有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 他们没有青年的冲动和血气方刚, 但是处理问题相对消极。

 在对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方面, 50%的人对法律还是有信心, 说明我们法律的贯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还是有一些不足, 他们大多数人对执法机关表示不太信任, 说明我国的执法机关在贯彻依法治国、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方面力度不够, 个别仍然出现执法不公的现象。

 这些原因使经历社会较多的他们对我国的法律权威信心不足, 因此, 加大对该年龄段得人员普法宣传教育就显得十分重

 要, 另一方面, 该年龄段人员年龄普遍偏大, 受教育程度相对不高, 这也是他们对法律信心不足的原因, 这直接导致了他们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新闻媒体方面, 应当加大对严格执法的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 增加公民对法律的信心; 国家监察机关应当在监督法律的贯彻方面加大力度, 保证有法必依。

 对于 40 岁及以上公民而言, 他们的人生观、 世界观相对稳定, 难以改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让法制观念深入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潜移默化的改变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的现状。

 同时, 开展实质性的活动,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 可以采取一些适合该年龄段公民并且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吸引他们参与到合法维权, 合理维益的活动中, 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和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以此来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调查总结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城市建设意义重大, 但目前雨城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

 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 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 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 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 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 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

 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公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 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绝大部分主要采用双方和平协商的方式私下解决。

 二是权利意识淡薄。

 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 长期以来, 法制在公民的心中的都是政府管理的工具, 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 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 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公民权益这一功能。

 公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 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

 权利意识淡薄, 主体意识模糊, 缺乏维护民主权利, 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公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 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 或虽已知道, 却信守“民不与官斗” 、 “一年官司十年仇” 、 “吃亏是福” 等传统观念, 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 一味忍让。

 比如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 50%以上的人选择自认倒霉而非向消费者权益协会投诉, 任由其继续欺骗其他消费者。

 三对法律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

 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起不了相当大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只能作用于大事件, 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没有用法律解决的必要, 只要利益冲突不是太大能忍则忍等一系列不正确态度。

 没有正确对待法律在公民群体中的作用。

  二、 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 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但如上所述, 目前雨城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 与建设社会主义新雨城区的要求相比, 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究其原因,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

 众所周知,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 ...

篇三: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Xx 区《民法典》宣传和行政执法 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今年以来,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民法典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xx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努力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民法典宣传主要做法及成效 1. 聚焦民法典 宣传 组织保障。区委依法治区办 区委宣传部 区法宣办 区司法局联合印发了《xx 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的通知》(xx 办通〔2020〕4 号)、《xx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 关于组建 xx 区《民法典宣讲团>的通知》 (xx 办〔2020〕14 号)、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区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及<民法典>读本征订工作的通知》(xx 办

  2 〔2020〕13 号)、《xx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依法治区办下发了《xx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xx 办发〔2021〕3 号),保障民法典宣传贯彻落实。

 2. 聚焦民法典 宣传 领导干部“关键主体” 。结合实际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单位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深入学习。目前,全区已有 70 余家单位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学习、全区已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2 次、各单位订阅《民法典》书籍 1000 余册、在学法用法平台《民法典》专题模块学习 1 万余人、2 万余名干部职工参与省司法厅主办的《民法典》知识竞答,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党课等形式,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等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如: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区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等专题培训班,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共同遵守《民法典》的大氛围已基本形成。

  3 3. 聚焦民法典 宣传 青年学生“重点群体” 。辖区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展板、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宣传学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召开主题班会,利用视频、PPT 向学生普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目前,全区共有 200 余个中小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知识竞赛以及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50 余次,惠及学生 1 万人次,通过宣传学习,青少年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养成,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4. 聚焦民法典 宣传 人民群众“根本主体” 。将 2020 年下半年作为《民法典》学习宣传集中宣传日,在农村赶集日、村民大会、学习大讲堂、道德讲堂、宪法宣传月等节点,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图书、漫画、展板、宣传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中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 31 场次,在城区人群密集车站、广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237 场次,惠及群众 16 万人次,同时,在法治文化阵地中充分融入《民法典》有关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地了解《民法典》,理解民法规定。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的工作要求,组织全区法律明白人、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655 人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万人大培训线上课程。为提高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

  4 “法律明白人”定向指导培训课程,正有序开展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民法典实施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的目的和效果。

 5. 聚焦民法典 宣传 脱贫攻坚安置点“特殊群体”。为进一步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培养搬迁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xx、xx、xxx 等部门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民法典主题讲座相结合,多次组织律师、法官、检察官到柏杨林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宣传宣讲民法典。重点通过列举群众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及相应法律规定,就借贷利息、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高空抛物等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大家广泛参与《民法典》相关知识学习。截止目前,共开展民法典相关法治宣传 100 余场、开展民法典主题讲座 50 余次。

 6. 发挥律师普法“志愿团体” 。结合实际,在全区选取一批法律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可靠且热心普法宣传教育的优秀职业律师和法、检两院的法律从业者,组建七星关区《民法典》百名讲师团,按照统一安排,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方面的专业优势,从 2020年 11 月起至 2025 年 12 月止,为全区 93 个区直部门、43 个乡镇(街道)点对点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宣讲,各级各部门共邀请民法典讲师团开展宣讲 200 余次,为进一步学习理解《民法典》提供了有效途径。

  5 7. 搭建 网络媒介“宣传载体”。通过 xx 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民法典公益视频、公益漫画、法律条文、法律释义共 300 期 500 余次。在银行、公交车、高速公路口、商场、公园以及村(社区)通过 LED 显示屏集中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 5000 余条,宣传动漫 1000 余次,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下,《民法典》宣传渠道进一步得到拓宽,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升。

 8. 打造民法典宣传 “新 阵地 ” 。打造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我区民法典主题公园位于 xx 山体公园内,通过展板、绘画、雕塑、灯牌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展示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继承、赡养等法条内容,是一个集普法教育、休闲娱乐、健康养身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公园。此外,街道还设立了综治中心,将便民服务大厅、公共安全服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天网监控室等集中办公,群众不仅可以在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事项,也可以反映问题、咨询法律问题,把基层社会治理与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实现工作联动、信息互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

  6 革的要求以及《关于印发<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问题的政策口径>的通知》(xx 发〔2019〕1 号)精神,我区分别成立了xx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已全面完成。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城一支队伍”要求,已撤销七星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执法人员划转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做好市区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改革,理顺了执法体制,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较好的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空白执法等问题。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区政府新修订了《xx 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清理等程序。

 一是规范审核程序 。制定了《关于公布 xx 区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目前,全区共列入 33 个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1—6 月,共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 7 件。

 二是规范备案程序。严格按照《xx 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的期限、程序,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监督;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

  7 审查,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1—6 月,全区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7 件。

 三 是适时开展清理。根据《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现行有效的 106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3. 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全区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9+X 类 6431 项。其中:区直部门行政许可权 177 项、行政处罚权 2462 项、行政强制权 154 项、行政征收权 14 项、行政给付权 25 项、行政检查权 147 项、行政确认权 34 项、行政奖励权27 项、行政裁决权 3 项、其他类 174 项;乡镇(街道)行政许可权 128 项、行政处罚权 128 项、行政强制权 128 项、行政征收权 0 项、行政给付权 203 项、行政检查权 300 项、行政确认权 333 项、行政奖励权 64 项、行政裁决权 96 项、其他类 1834项。

 4.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政府修订了《xx 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规定(试行)》,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

  8 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程序 。2021 年 1—6 月,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共 15 件。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作用 。制定了《xx 区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细则(试行)》《xx 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细则(试行)》等制度;按照招投标程序,聘请区政府法律顾问,每年给予 60 万元的经费保障,实行两名律师坐班制,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防范法律风险等作用,切实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46 份,其中,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 7 件,重大行政决策 15 件,合同审查意见17 份,其他类审查 7 件。

 5. 强化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区政府制定了《xx 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强化监督、三个健全机制共十个方面制定了细致详实的具体落实措施,解决行政执法监督从哪些方面监督、监督的重点、监督的对象、监督的方式等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水平。

 一是强化联合督查。今年 5 月,联合区督查考核局开展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联合检查、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执法案卷评查等3 次专项执法监督,通过对 18 个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督导检查,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通报反馈并督促相应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加强行

  9 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2020 年 11 月,xx 局从区直各执法部门法规股室抽调 12 名人员组成 6 个评查小组,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已办理结案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采取分组查阅案卷、交叉互换补充、集中分析研讨、汇总评查结果方式,从 17 家区直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取 34 件卷宗开展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卷 27 件、行政许可案卷 7 件。通过评查,优秀卷宗 11 件、良好卷宗 17 件、合格卷宗 6 件;2021 年 5 月,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从 16 家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抽取 45 个卷宗开展案卷评查。

 6.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应诉。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对行政复议被纠错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报告”。区直部门作为被申请人被纠错的案件,由被纠错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政府,抄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被纠错的案件,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政府。

 二是规范法制审核程序。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内容和时

  10 限,细化审核程序,确保法制审核工作实实在在开展,作用得到实质性发挥。

 三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制定了《xx 区行政复议与应诉管理办法》,将行政复议纠错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存...

篇四: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区妇联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 材料

 近年来, 解放区妇联把妇女维权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注重改革创新, 牢牢把握促进男 女平等这一主线, 以高度负责和敢为人先的精神, 积极开拓维权工作新领域, 整合维权资源, 建立健全了 妇女儿童投诉、 司 法保护、 社会监督、 普法宣传、 家庭暴力救助五大维权网络。

 认真调查分析信访案件、 协调维权成员单位关系、 帮困扶贫, 为妇女提供无偿或抵偿的法律服务, 努力化解各种矛盾, 成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主要做法如下:

 一、 大力开展维权工作 构筑社会化维权新格局 为了 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保障自 身合法权利的能力, 构筑社会化维权格局, 促进打造“平安焦作”、 省治安模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解放区妇联把维权当作妇联工作天职, 积极协调公检法司、 维权协调组成员 单位关系、 调查分析信访件、 调解解决问题,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护法》 和新《婚姻法》 , 借助社会各方力量, 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力度, 完善了 服务网络和有关制度,并有效利用信访、 巾帼志愿者普法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常规工作, 尤其在社区妇女维权方面做出了 努力, 形成了 “党政领导挂帅、 妇联组织协调、 职能部门负责、 社会各方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格局。

 1、 健全维权组织, 夯实维权基础 一是在全区各个社区建立了 社区妇联, 对社区妇联主任进行了 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切实做好维权奠定了 良好基础。

 二是与司法局联合组建了 区、 乡 、 ( 办)

 、 社区( 村)

 三级维权服务网络,维权网络向社会公开维权热线和服务项目 , 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侵权纠纷, 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与司法局、 残联联手设立了 52 个维护妇幼残弱合法权益投诉站。

 四是协调全区 14个部门联合成立了 解放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

 五是开展了家庭暴力救助工作, 对公检法司 、 文体、 工会、 劳动等部门在家庭暴力救助活动中的职责任务进行了 分解, 并在解放公安分局设立了 家庭暴力投诉中心, 在各派出所设立反家暴投诉站, 各社区、村设立反家暴投诉点, 举行了 “拒绝家庭暴力, 建设美好生活”签字承诺活动, 从而在解放区结束了 家庭暴力“邻居不劝、 社区不问、单位不管、 不出人命公安不理”的四不历史。

 六是与安康医院联手,在 2005 年成立解放区妇女心理诊疗中心, 今年, 在心理诊疗中心的基础上, 又在各社区成立了 社区心理咨询室, 进一步缓解广大家庭因工作、 生活、 学习引 起的压力。

 七是在今年法制宣传日 到来之际, 与司法局联合在民主街道办事处成立女性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 给广大女性农民工提供低偿或无偿法律服务。

 八是紧跟时代, 锁定流动妇女这类边缘主体, 以民主街道到清理社区为试点, 成立我市首家流动妇联, 同时, 依托辖区工商局、 妇幼保健院、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领域, 建立了 流动妇女维权站、 流动

 妇女健康体检中心、 流动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相关服务组织。

 以维护流动妇女利益为已任, 为广大流动妇女提供了 一个集教育、 培训、 服务、 交流于一体的平台, 开辟了 一条获得无偿或低偿的服务绿色通道。

 2、 成立志愿队伍, 开展维权宣传 为了 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舆论氛围, 区妇联加大了 宣传教育力度, 利用 “三下乡 ”、 “三八”妇女维权周、 巾帼志愿者服务日 等时机和专门培训、 聘请专家讲课、 志愿者送法进家入户 、 知识竞赛、 设置宣传栏、 标语横幅等形式, 广泛宣传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新婚姻法、 妇女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民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 将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 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家到户 , 增强了 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 营造了 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以公、 检 、 法、 司 59 名 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巾帼志愿者法律工作队,经常奔波在社区、 农村、 企业, 开展法律咨询、 宣传、 服务活动,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 耐心解答她们涉及自身合法权益如何保护等疑难问题, 为她们指点迷津, 及时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 我们积极整合法律资源, 成立了 巾帼维权顾问团, 积极为活跃在我区各条战线上的女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战线的巾帼志愿者开展家教咨询、 心理咨询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卫生战线巾帼志愿者为妇女提供义务诊治、 免费乳腺检查和生活保健常识。

 环卫、 交通、 审计等各

 类巾帼志愿者积极为特困户 捐衣送暖、 排忧解难。

 社区巾帼志愿者参与调解邻里纠纷、 排查不安定隐患。

 各社区的市民学校、 文化活动室、 姐妹聊天室普法、 心理咨询室、 维权协调组各成员 单位认真宣传、 监测、 评估 2001--2010 年《解放区妇女事业发展纲要》 、 《解放区儿童事业发展纲要》 , 为妇女儿童的发展进一步营造了 良好的舆论氛围, 优化了 环境, 铺平道路。

 围绕精神文明建设, 以弘扬家庭美德、 优化生存环境、 建设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 我们从群众的需求出发, 开展了 丰富多采的道德实践活动。

 “讲文明--从我家做起”签字承诺活动使居民的文明行为实现了 自 我监督、 自 我承诺、 自 我约束; “快乐家庭擂台赛”使参与表演者和观看者在自 娱自 乐中陶冶着情操, 提高着思想觉悟和审美情趣, 并且实现了 走入中央电视台、 向全国人民展示焦作市民风采的梦想; 解放区巾帼文明诚信实践活动、 创卫宣传晚会、 巾 帼风采展示活动、 太极拳操舞大赛、 “拥抱健康”家庭长跑等文体娱乐演出活动中宣传了 以法治家、 以德立家, 推动了 思想教育、 科学知识、 文化艺术、 传统美德进家庭, 弘扬了 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好家长”、 “好婆媳”、 “好妯娌”、 “好邻居”、 “好丈夫”、 “贤内助”“五好文明家庭”及学习型、 廉政型、 奉献型、 科技型、 环保型特色家庭等评选活动激励了 居民创建文明、 和睦、 温馨的家庭环境和宽松、 安定、 互助的社会环境。

 3、 规范工作机制, 构筑社会化维权 制定了 工作中的一表二册三簿四会制度。

 明确规定将民情走

 访、 调解纠纷、 帮扶助困及来信来访情况登记造册, 定期上报。社区妇联、 民调委、 社区警务室、 楼院维权联络员 联合为妇女提供信访、 咨询、 投诉、 调解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于涉及侵权、构成犯罪的案件则及时上报, 时刻关注进展情况, 同时协调公检法司 有关部门 站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场上处理相关事宜。

 区法院制定了 司 法救助制度, 规定赡养、 扶养、 抚养案件,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涉及下岗职工、 特困妇女、 未成年人损害赔偿案件等依法实行司 法救助, 对收取诉讼费根据诉讼当事人生活情况给予缓、 减、 免交。

 同时, 还对实施司 法救助的案件一律优先立案、 优先审理、 优先执行。

 区司 法局专门向辖区低保户 发放了 法律援助卡, 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服务。公安分局对涉及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快侦快结及时移送。

 区检察院对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妇、 涉儿案件及时依法审查优先办理, 快捕快诉, 并加大了 对这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在工作中, 解放区妇联及维权成员 单位的同志们为妇女儿童提供了 方便快捷的维权服务。

 由区人大任命的 3 名 妇联陪审员 也不断为弱势妇女儿童鼓与呼, 实现了 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优势互补, 提高了 妇女维权工作力度。

 在“6.26”国际禁毒日 到来前夕, 区妇联向全区 7 万家庭、 11.5 万妇女发出了 “不让毒品进我家”倡议书,并组织公检法司 、 教育、 卫生等系统巾帼志愿者在人口 稠密、 流动人口 众多的民生街社区开展了 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 家家深知毒品危害、 个个参与禁毒工作的浓烈的宣传舆论

 声势。

 9 月 份开展了 法制宣传教育月 活动,举办了 80 余名 基层妇联主任参加的法律知识、 调解技巧培训, 并由她们在社区、 村培训广大妇女。

 在 12.1 世界艾滋病日 开展了 “携手红丝带, 变艾为爱”宣传和志愿者义诊活动。

 在 12.4“国家法制宣传日 ”, 组织了 “模拟法庭”社区行活动, 为大家提供了 一种普法宣传、 教育的直观有效途径和方式, 受到了 群众欢迎。

 在区妇联和维权协调组的努力下, 解放区妇联注重改革创新,牢牢把握住了 促进男 女平等、 实现共同发展这一主线, 做到了 小职能的大定位, 小平台的大功效, 维护了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提高了 妇女综合素质, 促进了 城乡 妇女共同发展, 深受广大妇女儿童的欢迎和拥护, 得到党委、 政府的充分肯定, 被妇女群众称为“贴心的娘家人”, 市妇联也授予了 创建维权示范岗先进单位称号。

篇五: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法制宣传教育为抓手

 推动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左光荣 (2013 年 9 月 17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承担着服务和承办常委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监督“一府两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公正司法的工作任务。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法工委承办了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为推进全市依法治市进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期间,法工委所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决定每年选择一个乡(镇)开展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构建平安和谐乡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这项活动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发挥人大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通过四年来的工作,活动在机制上进一步健全,内容上进一步丰富,积累了一些活动经验,活动的开展也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群众的认可。下面,我就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作如下简要介绍: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超前谋划,活动各项基础工作准备充分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即将活动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形成了常委会主要领导经常督促,联系领导具体指导,法工委、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活动所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市、县(区)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活动开展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及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常委会联系领导的带领下深入活动点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由法工委草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工作分工、工作要求等内容,经主任会议决定组织实施。活动筹备阶段,授课人认真准备课件,市级有关部门向活动工作组印送涉及本部门的大量图书和其他宣传资料,依法治市办公室预订大量法律图书,文化部门精心准备法制宣传节目、法制电影,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落实好活动场所、组织好活动教育对象,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细化措施,丰富载体,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启动仪式。每年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择在学校、街天开展启动仪式,组织动员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各村“两委”干部、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

  村级人民调解员、学校师生以及周边群众参加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启动仪式上作动员讲话,县(区)、乡镇领导、村民代表、教师及学生代表作发言,市、县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做到了电台有声、荧屏有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扩大受众,认真组织“法律一条街”法制宣传活动。以乡(镇)街天和邻近村山街为宣传阵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进村入寨,采取摆设宣传展板、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以及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强制法、森林法、国土资源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信访条例、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等涉及“三农”政策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法律法规。

 三是立足基层,认真组织开展法制讲座。以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为目的,按照基层“缺什么、补什么”和按需培训的原则,组织法制宣讲员为县级机关科级干部、乡机关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村级调解员举办了法制讲座。培训内容贴近农村工作实际,基本涵盖了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同时,紧密贴近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实际,注重围绕关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保

  护法、毒品危害等方面内容的法制讲座,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新人。

 四是寓教于乐,认真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寓教于乐,干群互动,举行法制文艺演出,让农民群众在娱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受益。法制文艺演出多为社区居民自编自演的法制文艺节目,节目主题紧贴工作和生活实际,采用歌舞、小品、独唱以及少年小交警交通手势表演等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形式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表现出来。法制文艺演出穿插了法律有奖知识抢答的互动环节,使宣传内容丰富,更具有感染力。同时,在活动开展期间,放映紧贴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影片。文艺节目和法制电影让广大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了生动的普法教育。

 五是搭建平台,为基层筑建普法阵地。针对基层和学校普法书籍不足,获取法律知识渠道较少的实际,宣传教育工作组积极筹集并向村委会和学校赠送普法资料和书籍,建立了普法图书角,为基层群众和学校师生学法用法提供了较好条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向勐永、漫湾、博尚三个乡(镇)20662 户农户每户赠送一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方便农民群众学习法律。

 (三)回访调研,检查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为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活动的意见建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法制工委在每次活动开展后,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活动进行了回访。通过

  回访调研,进一步推进了活动的开展,改进活动形式,提高活动实效。在每年年初的常委会上,专题听取上一年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内容和形式,也扩大此项活动的宣传效果。

 四年来,累计举办讲座 61 个,“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11 场,设置咨询台 25 个,展板、挂图 830 个(条),发放宣传资料书籍 320805 份(本),表演文艺节目 40 个,放映电影40 场(次),建立法律图书角 61 个,受教育人数达 7 万余人。

 二、活动成效

 四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重视,组织健全,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实施有序,通过整合市、县(区)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精心选择授课人员和授课教材,紧贴青少年生活实际以及农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法制知识培训、以案释法、播放法制电影、现场调解、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文艺演出等主要内容,采取点面结合、集中和片区结合、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结合,在机关、单位、企业、乡村、学校、社区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增强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和书籍、以案释法以及其他的普法教育活动,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

  式及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发展产业致富、参加社会管理创新、模范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农民群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引领示范作用得到彰显。

 (二)法律图书角已成为农民群众学法的主要阵地

 针对农村地区法律书籍比较匮乏的现状,活动中投入较大经费向村委会及学校赠送法律书籍,充实了“法律图书角”,这些涉及日常生产、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书籍,方便了群众对法律书籍的查阅和学习,解决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想学习法律但缺乏学习资料的问题,深受群众的欢迎。

 (三)进一步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局面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些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基层群众和青少年能够自觉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农村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

 通过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发放法制宣传挂图等各种宣传资料等与群众互动交流方式,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加强了群众与党和政府的交流和联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临沧,事关临沧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临沧能否与全国全省一道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时间紧迫,

  我们全体从事法制宣传和内务司法工作的同志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服务和承办好常委会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监督工作,为建设法治临沧作出积极的贡献。

篇六:法制宣传调研论文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依法治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依法治省办将于 11 月份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调研会, 为做好我市参会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围绕调研提纲(见附件)

 中的一至二个题目开展调研, 形成书面材料于 11 月 5 日前报送市普法办(联系电话:

 5626278, 邮箱:hfpfb@163.com)。

  附件:

 调研提纲

 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调研提纲

 1、“五五” 以来,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经验、 存在的突出问题、 困难及建议;

 2、 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发挥的难点及其建议;

 3、 制定“六五” 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建议;

 4、 法治文化建设现状、 问题及建议;

 5、 如何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

 6、 如何发挥安徽普法网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7、 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 志愿者、 骨干等队伍建设现状及建议;

 8、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机制的建议;

 9、 改进《依法治省工作动态》 的建议;

 10、 完善统计报表的建议;

 11、 对省厅法治宣传处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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