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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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3篇

篇一: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 , 是(上级)

 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

 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参与权、 建议权、 批评权、 监督权, 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 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 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 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 通报内容 (1)

 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 年度工作计划、 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 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 党组织调整选举,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党员发展, 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 使用、 管理情况等。

 (2)

 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

 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 重大项目 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 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

 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 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 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 重大事项、 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 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

 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 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 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 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 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 干部、 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 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

 实行首问负责制, 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 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 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

 通过汇报、 会议、 信访、 谈心、 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 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 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

 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 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 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 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

 重大事项的决策, 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 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 民主化。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 进一步发挥园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保证监督作用, 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1、 幼儿园重大问题主要范围 (1)

 幼儿园发展规划, 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

 园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3)

 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

 幼儿园奖惩工作。

 (5)

 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

 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

 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8)

 年度经费预算、 决算报告、 大额经费支出。

 (9)

 重大基建项目 和校产发展计划。

 (10)

 教职工收益分配和住房问题。

 (11)

 其它重大问题 2、 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园务会议是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园务会议成员为幼儿园园长、 保教主任、 行政主任、 后勤主任和工会主席等。

 园务会议由园长主持, 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 园长负责决策。

 3、 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党政酝酿, 统一思想, 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园务会讨论通过 (如园务会认识不统一, 意见严重分歧, 待进一步沟通、 磋商)

 →园长决策, 向全体教工公布。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1、 《党章》 第二章明确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 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 “凡属重大问题都交给党和委员会集体讨论, 作出决定。

  2、 凡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领导自身方面的重大问题, 领导干部本人要在 24 小时内, 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请示报告。

  3、 在工作和生活中, 对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 例如严重自然灾害、 紧急事件、 重大事故等, 由于各种原因, 组织还没有作出决定或者来不及作出决定,但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 提出解决方法, 此时党组织负责人应该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及时拿出主张和解决方法, 但事后一定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4、 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 要在调研基础上, 由党委民主讨论, 集体作出决定,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 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 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 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 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 支部大会、 支委会召开前, 应将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 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 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 表明态度, 对所议事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进行表决, 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 才能有效。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 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 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 会后进一步酝酿, 在取得基本一致后, 再讨论表决, 必要时, 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 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 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 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 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 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 检查和指导,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 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 支部大会, 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2008 年 8 月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

 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

 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 工作、 纪律、 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 沟通思想,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总结经验教训, 统一思想, 增强党性, 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

 民主生活会前, 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 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

 民主生活中, 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 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议的情况, 总结检查自 己的思想、工作、 学习、 纪律作风的情况, 肯定成绩, 找出差距, 整顿思想和作风。

 (五)

 在民主生活会上, 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 摆事实、 讲道理、 以理服人, 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 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 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 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 的目的。

 (六)

 民主生活会后, 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 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 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 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

 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 建议, 支委会要认真研究, 指定整改方案。

 认真抓好实施, 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 每个党员, 无论职务高低, 都必须自 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 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 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

 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 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 批准后才离开。

 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 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 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 时间、 人员三落实。

 4、 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在民主生活会中, 党员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 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不允许压制民主、 打击报复。

 5、 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 总结经验, 及时发现问题, 抓好整改。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一)

 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 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 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 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 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 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

 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 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 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

 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

 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

 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 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 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 工作。

  (二)

 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 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2、 减轻幼儿家长负担工作

 (三)

 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 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 推行园务公开 3、 推行领导干部任职、 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中层干部竞聘制度 中层干部在幼儿园教师队伍中是一支中坚力量, 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是部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 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是搞好幼儿园管理的关键,为做好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 特制订下列办法。

 (一)

 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 设定部门岗位, 制订工作职责。

 (二)

 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 任务、 要求等, 制订相应的岗位条件, 由竞聘者自荐、 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参加竞聘。

 (三)

 成立中层干部考核小组, 依据德、 能、 勤、 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听取竞聘者的演讲、 考察等方式进行, 通过考核择优录用。

 (四)

 中层干部竞聘由园长组织。

 录用人员由园核心组审定。

 (五)

 对竞聘上任的中层干部, 幼儿园按岗位目 标确立工作职责, 并赋予一定的权力, 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聘任期满后落聘或聘期内解聘或自动离职, 不再保留原岗位津贴待遇。

 中层干部任期 3 年, 可连续参加公开竞聘。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成果的长效机制制度 1、 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 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 3、 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监督管理、 考核评价制度 4、 建立扩大党内民主、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制度 5、 建立工作定期评议制度

 6、 建立日常行为档案制度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1、 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以上。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讨论决定重大事情; 总结部署工作; 研究党员发展、 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 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

 由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 文件、 传达会议精神; 通报支部工作情况, 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部署工作; 讨论通过党员

 发展、 转正。

 3、 党小组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

 由党小组长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 汇报 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酝酿党员发展、 转正情况。

 4、 党课, 每季度进行一次。

 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 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 表彰先进人物、 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

 学 习 日 制 度 1、 明确领导职责。

 学习日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支部宣传委员认真组织学习, 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

 2、 制定学习计划。

 根据上级部署, 结合本校实际,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学习时间安排表, 明确学习任务、 内容, 提出学习要求。

 3、 规定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星期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 , 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抽出 1 小时学习档案业务知识。

 如有中心学习任务, 可随时增加学习时间。

 4、 执行考勤登记。

 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登记制度, 及时对参加学习的人员、 时间、 内容、 地点、 因故缺席的人员及理由等实行学习登记建档。

 5、 交流学习体会

 党员干部职工要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 撰写学习体会和研讨论文, 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心得交流,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 通报学习情况。

 办公室要整理学习情况, 发布政治学习简报, 适时通报...

篇二: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 - 学校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提高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水平,近期,我局组织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属学校的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得到了重视。经过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绝大部分学校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都重视抓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人员具体抓落实,推动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

 (二)党建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得到了拓展。今年以来,绝大部分学校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到联系村、社区开展了服务活动;广大党员教师积极参加了示范课、研究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内关爱激励机制,开展了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增强了党员的党性和责任意识;抓实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防止邪教组织向校园。

 (三)党建工作的常规动作得到了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普遍较好,党员教师基本上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部分学校教师党员积极登陆“智慧党建”手机 APP 平台进行点击研究,浏览研究积分较高;“两学一做”研究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

  - 2 - 实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发展党员有成效。

 (四)党建工作的资料管理得到了加强。大部分学校党组织能够按照局的布置去开展工作、收集资料。部分学校能够认真对照本次督查清单,设计好封面和目录,分类整理出需要督查的资料,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部分学校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得较好。分别是:XX。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少数学校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未能及时转变观念,未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个别学校的党建工作力量不足,党建工作人员不明确,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有些工作没有人统筹协调、没有人具体抓落实。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等待、观望和马虎应付了事现象,没有认真研究贯彻上级的文件要求,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

 (二)党员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有待加强。少数学校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质量不高,过于简单,记录不规范;部分学校党员教师登陆“智慧党建”手机 APP 平台点击浏览研究率较低,党员个人研究积分偏少,甚至少数党员教师的研究积分仍为 0 分;“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单一,没有能够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未

  - 3 - 能融入教育教学工作,缺乏吸引力,未能让党员投进去、动起来。意识形态工作未能紧密结合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

 (三)佐证材料的收集管理有待规范和提高。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资料的管理有待加强,存在“重活动、轻资料”“只管完成、不管记录”现象,尽管有些工作做了,但因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资料,缺少相关的文字记录、图片等佐证材料,导致无法很好地呈现和证明工作开展的过程和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选优配强力量抓党建,推进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做到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要强化党员教师队伍的管理。各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要经常提醒党员教师登陆“智慧党建”手机 APP 平台点击浏览研究,全面提高党员个人研究积分;要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要注重收集工作佐证材料。要自觉增强收集资料的主动性、提前性和时效性,做到多收集、多积累,及时准

  - 4 - 确收集、保管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文字记录、图片等各类佐证材料。

 (四)要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党建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年初与我局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及时查漏补缺,按照要求完成好相关工作,完善好档案资料,力争高标准迎接年终考评。

篇三: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大决策咨询评估制度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审批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规定 党务公开意见处理反馈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 责任追究制度 ..................................................................................... 15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7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 17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8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 18 ........................................................................................................................... 1 ........................................................................................................... 4 ........................................................................................................................... 7 ............................................................................................................... 9 ......................................................................................................................... 10 ................................................................................................................. 11 ......................................................................................................... 14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 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参与权、 监督权, 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 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等党内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党内情况通报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 切实发展党内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 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必须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促进工作;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及时有效; 坚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 分层通报; 坚持依法依纪, 科学规范, 长抓不懈。

  

  第四条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

 党委情况通报的内容应包括 1. 固定通报的内容:

 党委领导成员、 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情况; 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党委重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 以及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年终评议、 实绩考核情况;党费的收缴、 使用、 管理情况。

  2.   即时通报的内容:

 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 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党委委员的分工、 联系点情况; 重要干部任免、 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 党员表彰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党员、 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 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 二)党支部情况通报的内容应包括:

         1.  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         2.  党员发展情况;         3.  落实党员管理定期培训、 设岗定责、 结对帮扶、“双评”和党内救助制度的情况;         4 .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党员受表彰及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         5.  党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 活动情况及缴纳党费情况;  

         6.  党员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情况;         7 .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 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8.  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第五条    通报时限、 方式及程序要求 (一)

 通报时限:

 固定通报一般半年一次, 即时通报可根据实际情况, 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

 通报的方式:

  1.   会议通报。

 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 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

  2.   文件通报。

 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 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 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   专题通报。

 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 重点、 难点问题解决等, 针对部分群体、 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   媒体通报。

 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 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5.   其它通报。

 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 党员基本情况等, 可采取党务公开栏、 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党内重大决策咨询评估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依法行政, 健全完善决策评估咨询制度、 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 决策后评价制度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区委《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和《关于在全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 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重大决策主要包括: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重要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 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

 党的思想、 组织、 制度、 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  (三)

 需要报请区委、 区政府审批的重大事项;  (四)

 责任事故、 突发事件的处理决定;  (五)

 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 奖惩决定等重要事项决定;  

  (六)

 内部机构设置、 撤并和职能调整事项决定;  (七)

 重要干部任免、 考核、 奖惩等事项;    (八)

 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安排;    (九)

 10万元(含)

 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十)

 其他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党内重大决策评估咨询必须坚持依法、 科学、 民主的原则和客观、 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党内重大决策评估咨询分为决策前听证咨询和决策实施后的评价。

 决策前听证咨询是指党委做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意见。

 决策实施后的评价是指对决策执行的效果进行评判,研究决策和执行是否达到预定目标, 研究决策的有效性。

  第五条 决策前需要听证咨询的重大决策事项, 由局党委会议或授权的分管领导确定。

 听证咨询由提交重大决策预案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议题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前, 职能部门提供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预案及相关材料, 以召开听证咨询会、 分别征询意见、 决策预告、 决策内容通报等形式, 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 技术性较强的事项, 应邀请具有相应专业和一定代表性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技术咨询、 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 形成由专家签名的可行性报告。

  第六条

 决策实施后的评价由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决策实施后的评价工作, 应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策实施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该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的反映出决策及执行是否达到预定目标。

 党委会应及时

  对评价报告进行研究、 讨论。

 必要时, 相关工作部门及当事人可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当事人应随机抽取。

 对评价后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决策, 党委会议应及时分析、 研究, 对决策进行修改、调整。

 必要时, 可撤销或重新做出决策。

 对评价后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决策, 应该及时分析原因、 总结经验教训, 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七条 参与听证咨询和效果评估的党员和专家应以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客观、 公正、 科学地提出听证咨询和评估意见。

    第八条 参加评估咨询的专家或专家所在的单位如与听证咨询和效果评估的事项存在利益关系, 为确保论证的客观、 公正,应当回避。 第九条 参与听证评估和效果评估的党员和专家、 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不得泄漏评估咨询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情况。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全面掌握党员、 干部的思想、 工作、 生活情况, 不断增强党员队伍、 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推动人力社保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到业务部门, 与和党员、 干部进行思想交流, 感情沟通。

 凡党员、 干部遇到下列情况, 必须及时开展谈心、 谈话活动。

  ( 一)工作岗位变动、 职务升降、 退休时;  ( 二)获得重大成就和重要的荣誉表彰时;  ( 三)工作中出现缺点错误, 受到诫勉或其他处分时;  ( 四)工作和个人生活中遇到困难、 挫折和矛盾时;  ( 五)考核、 考察后, 需要向干警反馈情况时;  ( 六)因工作需长时间外出挂职、 帮助工作前或结束时;  ( 七)其他情况需要谈心时。

  

  第三条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 开展与党员、 干部谈心、谈话。

 如遇重大思想问题, 分管领导、 组织人事科可向党委书记建议, 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 可亲自安排与党员、 干部谈心、 谈话。

  第四条 领导干部与党员、 干部谈心、 谈话, 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 采取同志式的谈心方式。

 既要耐心细致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又要从实际出发, 帮助干部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分管领导除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开展谈心活动外, 对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 原则上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谈心、 谈话。各部门也应按照本规定, 与本部门干部开展谈心、 谈话活动。

  第六条 领导干部与党员、 干部谈心、 谈话前要明确谈话内容、 时间、 地点, 针对谈心、 谈话中所掌握的干部思想状况、 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对于反映的一些重要情况, 要随时反馈。

  第七条 建立领导走访慰问制度。

 对干部或直系家属发生伤残、 重大疾病、 死亡等变故的, 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组织人事科报告情况, 分管领导视情安排相关人员走访慰问。

  第八条 组织人事科每年重要节日 前安排走访慰问离休人员和重病退休人员, 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第九条 领导干部要谈心、 谈话所了解的带有普遍性、 倾向性的问题或干部面临对工作、 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个人难以解决的

  实际问题, 及时进行分析研究, 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力加以解决。

        

   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党员、 群众的知情权, 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 是指党员、 群众(以下简称申请人)

 根据自身需要向党委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 党委依照本制度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

 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不予公开: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时, 可以采用信函、 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党委提出。

  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申请人的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等;  (二)

 所需党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

 申请提交时间。

  第六条

 党委收到申请后, 应当登记归档。

 公开内容应当经集体研究或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做出予以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书面反馈。

  

  第七条

 申请人要求提供的党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 党委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审批制度          第一条    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时, 实行预公开制度, 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 10天,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 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和调整, 并及时公开。

          第二条    党务公开, 一般应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公开的初步意见, 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 交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汇总, 报请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公开。

          第三条    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党组织研究后实施, 并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公开。

          第四条    对于党内重要决策、 干部任免、 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和涉及党员、 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 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 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第五条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工作的承办与

  落实。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局党委决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 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

 区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本局党员、 干部代表等。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

 具有一定的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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