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发言(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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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发言(完整)

今年以来,全县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方针,围绕“拉队伍、建机制、强推动、固根基、谋长远”的基本思路,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首战告捷,打掉一批恶势力团伙,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夯实根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中央、省、市常态化扫黑除恶会议结束后,我县庚即组织传达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形成我县工作方案,并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启动我县常态化扫黑除恶;
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27个部门参与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常态化扫黑除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抓,各镇乡党委为责任主体,县扫黑办设在县委政法委,从县司法局抽调1名同志充实到县扫黑办,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专项斗争工作,工作力量配备到位;
迅速制发工作方案,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安排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别牵头组建5个专项组(查处“保护伞”专项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组、宣传和舆论引导专项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专项组、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组),投入经费25万元,分领域、分条块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同时,将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2023年县委书记重点点评项目”专题探索;
在短期内迅速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从县级层面对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协调机制等进行了强调和安排部署。

(二)工作保障到位,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实施“三个一”机制保障。县扫黑办每周召开1次专题会,对重点线索、信息形成《督办通知书》分流至各部门、乡镇(街道)。对重大案件、重要事项研判后形成拟办意见报领导小组决策。县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专题汇报会,总结上阶段工作成效,会商下阶段工作部署。县扫黑办会同县目督办每季度对有交办《督办通知书》的乡镇(街道)及部门督导1次,督导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二是实施“全覆盖”宣传保障。加强舆论引导,落实“三同步原则”,坚决防止形成炒作;
成立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宣传专班,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情况进行适时反馈;
依托新兴媒体平台和电视、广播、宣传单、LED显示屏等进行宣传,我县制作的“扫黑除恶绝不手软”H5日均转发量高达千人。三是实施“立体化”工作保障。我县落实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本年度县扫黑办日常工作;
设立常态化扫黑除恶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提供重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在县乡村振兴东部试验区选取2个乡镇进行试点探索,以开展“六无村(社区)”创建为契机,大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社会秩序持续好转。县委组织部通过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础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与涉黑涉恶人员作斗争,对全县9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大了整治力度,建强了战斗堡垒;
县纪委监委深挖、查处与涉黑涉恶势力有不正当关系的党员、公职人员,打击“保护伞”;
其它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相互融会贯通,形成强大合力。

(三)线索摸排全面,核查处理有效。设立了扫黑除恶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公众号上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多渠道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制定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本月内印发。截止目前,共摸排、收集有效举报线索37条。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成员单位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针对举报中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建立了线索双向核查移送机制、重点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实现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双向核查,有效统筹处理。

(四)打击处理到位,工作成效初显。自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以来,依法开展打击处理,社会秩序持续好转。半年以来,成功打掉恶势力团伙7个,抓获涉恶人员50人,依法移送起诉27人,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27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整治治安乱点、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组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立防范打击长效机制5个重点,不断增强认识的深刻性、部署的衔接性、推进的平衡性、打击的持续性、斗争的策略性、治理的协同性,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一)广辟线索来源,提升打击质效。结合各部门、各系统实际调查核实各类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拓宽线索广度和深度,确保线索来源全面、精准。全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通过设立全县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平台、来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广辟线索来源。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线索收集、甄别、移交、处置机制,注重把握法律政策,提升依法打击质效。针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建立“一线双查”机制,切实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不断净化干部队伍。

(二)坚持标本兼治,夯实斗争根基。加大全县涉黑涉恶势力打击、整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会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增强干部能力素质;
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政治功能,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赢得党心民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全面深入整治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乱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村民自治,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专群结合,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发动基层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综治巡逻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投身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提高群众意见在常态化扫黑除恶绩效考核中权重。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常态化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宣传报道一批专项行动和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们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鼓励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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